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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警察「釣魚抓嫖」分贓 賣淫女抓後再放

2012-08-23 24:26 中港台時間|08-23 23:18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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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2年08月22日訊】據大陸媒體報導,西安一派出所警察「釣魚抓嫖」, 按摩女被抓後,20分鐘被放回家,嫖客被罰款。

據光明網報導,西安張先生向媒體曝料,稱自己被警察「釣魚抓嫖」,交了3,000塊罰金沒有任何處罰證明。

報導說,每當有男子進入這家髮廊,馬上就有一輛無牌麵包車出現在店門口。之後從車上下來三個人(有穿警服的,也有穿便服的),進入髮廊後把按摩女和男子帶上車,開進入一個叫韓森寨派出所內。按摩女大概15分鐘回到按摩店來,甚至是被那輛無牌麵包車送回來繼續營業。

有網友說,每當夜幕降臨,西安城某一個污穢不堪的角落裡面,或許又會上演一出出色情交易,然而讓人根本無法想像的是,有的時候盯上嫖客兜裡錢的,不光是那些從事色情交易的小姐,甚至是一些執法人員。

西安律師陳貞學表示,要處罰賣淫嫖娼,那嫖客要處罰,賣淫女也要處罰,對提供場所的老闆也要進行行政處罰。如果看到警察只帶走兩個人,而且這個場所在警察走了以後馬上又開燈營業,且第二天、第三天繼續是這樣,那說明警察在枉法。

(責任編輯:郗古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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