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浙江湖南等地多公安副局長「落馬」

【大紀元2012年08月29日訊】近期,廣東、浙江、湖南等地多名公安局副局長「落馬」。其中,浙江衢州市公安局副局長蔡建明因涉民間集資案件被調查。寧波市公安局原副局長則因受賄被判死緩,其違法所得超1,600萬元。據不完全統計,廣東從2012年2月以來,已有32名廳級幹部落馬。其中包括廣州市公安局副局長何靖,因涉嫌違紀被調查。

據大陸官媒報導,廣東、浙江、湖南等地多名公安局副局長「落馬」。除以上提及的之外還有湖南湘潭市公安局原副局長蔡亞斌因行賄、受賄一審被判12年。

浙江衢州公安局副局長涉集資被查 涉案數十億元

20日,據知情人士透露,蔡建明被調查,是由於其在擔任江山市公安局局長期間,與從事非法集資的擔保公司有牽連。內部雖有「經濟原因」的傳言,但沒有人能確知蔡建明被調查的原因。據一工作人員稱,他聽說蔡建明的司機參與開辦一家擔保公司,蔡建明可能與這家公司有牽連。有消息稱,蔡建明所涉集資案件涉案金額達數十億元。

據悉,浙江台州市機場分局原副局長張文聰在受賄40萬元後,承諾幫逃犯刪除網上通緝令,後被舉報落網。張文聰以受賄罪被法院判處有期徒刑12年。

據調查,2008年11月,顏某因組織六合彩賭博被黃岩警方通緝。害怕之餘,顏某決定找人擺平此事。她通過朋友找到了時任台州市公安局禁毒支隊副支隊長的張文聰稱:「你把我的網上通緝撤下來,不再追究任何刑事責任,只要辦好事,錢不是問題。」

寧波市公安局原副局長判死緩 違法得1,600餘萬

近期,寧波市中級法院對寧波市公安局原黨委副書記、副局長賀富昌(副廳級)一審判決,以受賄罪判處賀富昌死刑,緩期兩年執行,沒收個人全部財產;追繳違法所得人民幣16642686.80元。

調查認定,2000年至2011年6月期間,賀富昌利用其擔任余姚市代市長、市長、市委書記,寧波市公安局黨委副書記、副局長等職務上的便利,為有關單位和個人在取得土地使用權、變更用地性質、受讓股權、職務陞遷等事項上謀取利益,先後單獨或夥同他人收受、索取人民幣1,580萬元、美元3萬元、港幣1.5萬元及價值人民幣58.57萬元的汽車、鑽戒、手錶等5件貴重物品,共折合人民幣16642686.80元。

另外,25日,湖南省邵陽市中級法院對湘潭市公安局原副局長蔡亞斌,以行賄罪、受賄罪、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一審被判處有期徒刑12年。

廣東32名廳官落馬

據《第一財經日報》報導,今年2月至6月8日,廣東全省已查結商業賄賂案件677件,正查辦2,046件,涉案金額8.05億元,涉及中共領導幹部和工作人員1,072人,其中廳級幹部28人,處級幹部123人。據不完全統計,已有32名廳級幹部落馬。

8月10日,廣東汕尾市委常委、政法委書記陳增新和東莞人大副主任歐林高因涉嫌嚴重違紀被查。其中,還有廣東煤炭地質局原局長、廣州中煤江南基礎工程有限公司原總經理吳華森,湛江市霞山區區委書記梁必志,廣州市民政局原局長李治臻和廣州市民政局巡視員許千里等人因涉嫌受賄等嚴重違紀問題接受調查。

據廣東官方數據顯示,截至8月15日,廣東省充當「保護傘」的人員有1,931名,其中包括廳級幹部6名,處級幹部126名,科級以下幹部1,799名。

(責任編輯:李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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