於民:「正確處理人民內部矛盾」實質是「光輝的人治典範」

於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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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2年08月29日訊】「正確處理人民內部矛盾」至今仍然被某些人認為是1949年以後「毛思想」的經典理論和重大發展。然而這其實是一部「光輝的人治典範」,是歷次政治運動和階級鬥爭的理論基礎,是似是而非、逆歷史潮流的謬論。

按照現代社會常識和法學觀點,所有公民只會處於一般正常情況和因為違反條文明確的法律而被處罰這兩種狀態,也就是任何人當對他的處罰被解除後,仍然是普通公民,而不會成為永遠的「賤民」,仍然可以經商、從政,甚至擔任領導和元首。

「正確處理人民內部矛盾」人為地似是而非地把社會問題分為「人民內部矛盾」和「敵我矛盾」兩種。結果:

1.相同的任何現象,例如「生活作風」、「貪污腐敗」等等問題,可以任意地定義為「人民內部矛盾」或「敵我矛盾」,於是處理方法大相逕庭。這就是最大的不平等。

2.可以翻雲覆雨,任意改變,「上綱上線」。最典型的例子是1957年的「反右運動」,本來是皇帝的聖旨,僅僅因為龍顏不怡,定性為「敵我矛盾」,結果55萬人被打為「反革命」,150萬人成為候補「反革命」。坦率說,歷代皇帝對個別人有意見,大可以個別處理。何至於開創古今中外如此厚顏無恥的「陽謀」先例。1959年的「反右傾」,上百萬人原來已經定性為「反革命」,結果實在是天怒人怨,「皇恩浩蕩」變為「人民內部矛盾」,眾人才勉強躲過一劫。

3.可以隨心所欲地改變法律和遊戲規則,它比法律明確的中國古代的「鑄刑鼎」和歷代的法典,不知落後幾千年。可以在大大小小的範圍隨意擴大打擊對象,例如開始是「地富反壞」,以後加「右派」成為「五類分子」。「文革」時又有「叛徒、特委、走資派」及知識份子擴大為「九種人」,進一步發展為「二十二種人」。如果皇帝「萬壽無疆」,還不知多少中國人會成為「敵我矛盾」的專政對象。

4.非常可怕和恐怖的是,法治國家犯法服刑還有年限,一旦定性為「敵我矛盾」就永遠成為賤民而永世不得翻身。甭說地主、富農本人,就是他們的子女、甚至孫輩都永無出頭之日。「右派」即使到皇帝駕崩,也已經管制了22年,遠超過最高判刑期限的20年。

5.這為各級領導提供了人治的「尚方寶劍」,可以隨意打擊普通草民和政敵。

6.因為除無法無天的皇帝之外,任何人,包括國家領導人都無法可依,完全不知道何時會被定性為「敵我矛盾」,於是除了對皇帝阿諛奉承,溜須舔痔之外,全社會誠惶誠恐,長年累月處於恐怖中。

7.這是大大小小的政治運動、階級鬥爭和路線鬥爭的理論依據和精神寶典。

總之,「關於正確人民內部矛盾」實在是一部似是而非、冒充正確的永遠的歷史經典,是「偉大思想」的混淆是非的「光輝典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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