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的中國人,大多數從小受到的教育都是如何為自己爭取。小時候在學校,在家裏常聽到的話就是,你要努力爭取啊,學聰明點,什麼事要為自己打算、要爭第一。所以,自幼以來,一直都認為做什麼事從自己出發,先為自己考慮,是很理所當然的。
終於有一天,捫心自問、面對良心時才發現,其實不然。當我知道有那麼一個天理後,非常震驚,這種原有的想法就被徹底的顛覆了。這時候我才發現,以前的自己呢,才是最傻的一個傻瓜。
為什麼會是這樣呢?當你通過努力或某些手段得到什麼的時候,表面上 你是贏家,其實你是連輸了都還不知道。天理告訴我們,不失不得,你得到了就會有失去,這個理是在維持每個人的所得所失、起到平衡的作用的。從「捨得」一詞 我們也可看出,為什麼是「捨得」而不是「得捨」呢?倉頡從神的啟示中得到了造字的靈感。「捨得」這個詞的排列順序,也許透露給人們一個微妙的信息:就是有「失」才有「得」,先「捨」 而後「得」。
當你只想著如何得到而不想付出時,在無形中總會讓你失去一些東西。這些東西可能暫時讓你感受不到,也可能你失去的並不是你原先得到的,可是天理是不會跟著你的感覺變化的。看看我們人的一生,總是在失與得之間遊走,一個人不會一輩子都得到好處,也不會一輩子都得到壞處。要想為自己積善積福,只有捨去自身不好的物質,多行善積德,自身的命運才會有所改變。正是所謂的「境隨心轉」吧。
不信嗎?你試一試,你會有所收穫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