顧雛軍出獄指控粵副省長等高官陷害奪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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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2年09月14日訊】(法廣記者曹國星報導)今天(9月14日),近日出獄的原廣東科龍電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顧雛軍在北京一家酒店內舉行記者招待會,指控四名高官在多年前策劃司法冤獄並奪取他的巨額財產。這四人是中國證監會副主席范福春(已退休),原廣東證監局長劉興強(現任大連大商所總經理),原公安部部長助理鄭少東(已被判死緩)和現任廣東省副省長陳雲賢(時任順德區委書記)。

2005年因學者郎咸平等人的批評後,顧雛軍因涉嫌違法證券法規被證監會立案調查,同年7月正式被拘留。2009年4月,顧雛軍最終因虛報註冊資本罪,違規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以及挪用資金罪被判刑10年。

此前,顧雛軍一直在廣東肇慶四會監獄服刑。今年9月6日,顧雛軍出獄,並高調開通認證微博,為此發佈會做準備。

今天的發佈會,是以回應一篇網絡文章《民營企業家顧雛軍的牢獄之災》的名義舉行,現場有數家財經網絡媒體做了直播。會場上,顧雛軍頭戴白紙糊成的「草民完全無罪」的高帽亮相,讓到場媒體拍照。隨後,他將27頁舉報材料和書面分發給到場媒體的記者。

根據自稱是原顧雛軍下屬員工在網絡上所寫的《民營企業家顧雛軍的牢獄之災》。

根據該文,范福春、劉興強利用手中的權力,私下威脅廣東省政府,如果不嚴判顧雛軍,不弄得顧雛軍傾家蕩產,范和劉就嚴查廣東省的每一家上市公司。這顯然是廣東省政府無法承受的結果,只有犧牲顧雛軍一人。

此外,只要證人的口供不利於給顧雛軍定罪,就用各種方法壓迫證人按他們的要求重新作證,有的證人被迫連續三十多個小時作證。指證顧雛軍有罪的只有十二個有顧雛軍簽字的書證,是找了一個顧雛軍的一個簽字和一張匯款批准單放在一起複印合成的偽證。

而在科龍董事長顧雛軍等九人被捕9個月之後,2006年4月底,國務院專門召開了一次關於科龍和格林科爾集團資產重組的辦公會議。

會議結論是格林柯爾和顧雛軍從來都沒有挪用過科龍的資金,而是科龍一直得到格林柯爾的資金支持,廣東省政府和全國工商聯雙方初步認定科龍至少欠格林柯爾2.2億的資金。

因此,國務院批准格林柯爾的資產重組在法律上不走破產程序,而是採用由顧雛軍自願處置的方法,全國工商聯提出,鑒於顧雛軍沒有挪用科龍資金,就是無主罪了,所以申請對顧雛軍及其同案人取保候審。

當時,顧雛軍要求先辦理取保候審之後再簽科龍股權轉讓協議,並說,他可以坐在南海看守所大門的台階上簽這個轉讓協議,但在全國工商聯執行副主席謝伯陽到南海看守所會見顧雛軍,勸說並保證之後,顧雛軍簽字同意。

但此後,事實證明,顧雛軍被騙了,「根本就沒有甚麼取保候審」,自顧雛軍簽了科龍股權轉讓協議之後,全國工商聯法律部的人幾乎就像發了瘋似的,每半個月就向有關部門申請一次顧雛軍及其同事的取保候審,「這一切都失敗了!」

據說,對顧雛軍這個案子最高檢察院的黨組會議認為:顧雛軍是一個人為製造的案子,立案動機不純,立案條件不夠,但該案仍被起訴,原因不明。

在分發媒體的材料中,顧雛軍稱自己被范福春、鄭少東、陳雲賢、劉興強等四高官用完全偽造的罪證和莫須有罪名關押七年多。

顧雛軍現場稱,當年股權轉讓時和長虹和海信談判時,陳雲賢(現任廣東省副省長)找到顧雛軍,稱要顧把股權轉給政府,否則就要抓他。他又指控,自己回到北京後發現個人財產包括房子和股票以及個人賬戶現金全部被陳雲賢指使佛山中級法院「枉法搶奪」。

現場,顧雛軍說,「其他幾個人都不願意出來說,冤案古代有,未來也會有,但是有冤案都不敢出來喊,說明裡面有問題,這幾位貪官污吏太凶殘了!抓之前,我沒覺得自己會抓,因為陳雲賢跟我都沒甚麼仇恨,當初他說我不給他公司就要抓我,我沒想到這是真的!」

熟悉內情的業內人士「蘇挽」說,「做實業,在中國,如果沒有官僚背景(支持),到了一定程度,是注定要被下套子、設陷阱、使絆子、栽跟頭的。而你如果還膽敢藐視那些顯的或潛的規則,你甚至可能粉身碎骨、死無葬身之地。」

「顧的擴張的步子太大太快,幹部準備不足,規劃顯得龐大。樹大招風是另一方面,潛規則過程中必然還會有苦樂不均等事。調子太高,步子太大,準備不足,逢迎不足……結交的少,得罪的多,讓人眼紅,招人嫉恨。」

「構陷是自古常有的事情,只看是虎狼之輩還是獵狗禿鷲之流了。不幸的是,恰恰兩種都有。但比之牟其中等,顧氏還算走運,因為他還有機會。」

(責任編輯:李文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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