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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業男子流浪到嘉義 竊食充飢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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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2年09月18日訊】(大紀元記者蘇泰安台灣嘉義報導)一名失業男子從苗栗流浪到嘉義,由於飢餓難耐,竊取大賣場內之麵包充飢,被警查獲,警方雖同情其處境,但也格於法令,全案依竊盜罪嫌移送偵辦。

嘉義市政府警察局第二分局北門派出所於日前接獲轄內知名賣場的報案,聲稱其店內發現一名竊嫌,巡邏員警李明勝獲報後立即前往,並當場查獲一名男姓竊嫌,且取獲部分贓物。警方指出,該名竊盜現行犯劉某、40年次、苗栗人,平常並無固定工作因而四處流浪,日前因打零工的緣故,輾轉從苗栗南下來到嘉義,但卻身無分文無法回家,因此就在嘉義縣四處流浪,直至日前才從嘉義縣民雄鄉沿著台一線步行往市區方向,經過嘉義市忠孝路與博東路口時,發現該知名賣場,且當時因飢餓難耐而心生歹念,遂而進到賣場中竊取食物。

巡邏員警李明勝表示:當時在接獲賣場的通報後,立即前往逮捕該劉姓嫌犯,員警到場時,發現該名竊嫌手中仍拿所竊取的食物,以及部分空袋子,而袋內的食物卻已不見,經詢問後才發現,因為其肚子真的過於飢餓,所以拿到麵包後立即食用完畢,但卻來不及將剩下的塑膠袋及食物處理完,即被店家及警方查獲,而員警將嫌犯帶返所後見其相當飢餓,便先立即購買便當讓其填飽肚子,仍以竊盜罪嫌移送偵辦。

第二分局北門所所長向安城表示,民生竊盜案件的發生是與民眾最相關的犯罪事件,對社會造成治安上的困擾,因此我們應該加強被害標的物安全性的維護工作,避免引起宵小覬觎,以減少犯罪案件的發生;另外,也呼籲在生活中遇到困境的民眾,應該設法透過正當管道尋求社會救濟或協助,千萬不要以身試法,若是涉及犯罪而遭判刑,將會得不償失。

(責任編輯:王愉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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