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13年01月17日訊】1月14日,北京前律師李莊在新浪微博發文稱,江西省宜春市中級法院收案件卷宗複印費2.9萬元。李莊透露,近萬頁的卷宗在法院複印每頁3元,案件中有10餘名當事人,「若每位當事人複印一次,繳納近3萬元,則整個複印費可能高達數十萬元」。宜春法院尚未就此事作出回應。
據《新京報》報導,1月14日,李莊在其新浪微博上爆料稱:「今晚剛聽說,近萬頁卷宗在法院複印每頁3元,當事人僅此一項向法院付29000餘元。一案幾十名當事人,要收多少錢啊?上月爆料8300頁每頁一元複印費與此相比,看來是小巫見大巫了……」李莊隨後向《新京報》記者證實,其微博中所指「法院」為江西省宜春市中級法院。
報導說,近日,江西宜春某案件當事人親屬找到李莊,但並未帶案件的卷宗。這個案子的卷宗多達9741頁,李莊發現,相關人士在法院複印卷宗時,收費為每頁3元。按此價格計算,卷宗的複印費為29223元。記者從李莊出示的當事人親屬的收據上看到,收據上的實際收款金額為29200元,省去了23元的零頭。
收據的入賬日期顯示為2010年9月14日,經辦人為洪林,落款公章為江西省宜春市中級法院刑事審判第一庭。
李莊說,該案件中有10多名當事人,「若每位當事人複印一次,繳納近3萬元,則整個複印費可能高達數十萬元。」
《新京報》記者之後數次致電宜春中級法院,但該院公佈的電話號碼一直無人接聽。隨後,宜春市市委宣傳部新聞科一工作人員稱,已與宜春市中院取得聯繫,並承諾14日晚會作出回應。但截至該報記者發稿,宜春相關部門並未就此問題給出回應。
李莊的微博發佈後引起許多律師同行的吐槽。有律師稱,複印卷宗花費一兩千元很普遍。
在此事件之前20多天,李莊也曾在微博上對廣東惠州市中級法院複印卷宗每頁收費1元進行實名舉報。該院隨後回應稱,在物價部門未確定具體複印工本費標準前,決定暫停收取任何複印費。
對於為何一定要在法院複印案件卷宗的問題,李莊稱,每一次律師複印卷宗,法院通常會以卷宗不能帶出法庭為由要求當事人律師在法院內複印,「但我們律師複印完卷宗後照樣可以帶出法院。」
李莊也表示,法院通常在複印時以複印機折舊為由收取費用,實際上,很多高校打印室的複印費用僅需每頁1毛錢,這個價格其實也是包含了折舊費,但價格與法院的價格卻相差數十倍。
(責任編輯:徐亦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