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莊曝惠州檢法兩院收律師29萬元複印費

【大紀元2012年12月25日訊】12月24日,微博認證資料為「前非著名律師,現著名非律師」的李莊在其新浪微博上發文表示,廣東惠州檢察院和法院收取律師天價卷宗複印費,每頁一元,無發票。

李莊在微博上表示:廣東惠州一34人團伙案,卷宗8600頁,律師在法院複印,每頁一元,無發票,上午向物價局實名舉報,已正式受理,下午發現檢察院亦如此,按每位被告聘請一位(有的兩位)34×8600=292,400元。一個案子即可買幾十台那種一翻一瞪眼的破複印機。全國多少律師這樣被宰,有多少檢法私設如此小金庫或中保私囊。

微博還附有2張收據,蓋有惠州市檢察院案件管理科的公章。

12月25日,李莊再發微博表示:早餐時,另一位北京律師告知我,領該案39頁起訴意見書,竟然也被迫交39元,將來領判決書,是不是也要提前備款?死刑犯親屬也要提前籌措注射費,否則不予判決?不予執行?

據《南方都市報》報導,李莊向南都表示,微博中所說的事情發生在他的一位律師朋友身上。據其轉述,在惠州市檢察院複印完所有卷宗一份需花8631元,但其中居留證、身份證等少數無需額外複印,最終結算少花了300多元,最後花費8300元。

這筆費用分2次繳納。一次是12月4日,一次是12月5日,「前一天交2000元,第二天去取材料,再補交6300元」。

南都表示,據法律規定,34人團伙案至少需要聘請34名律師。相關卷宗在兩院一方複印均可,12月24日是該團伙案件原計劃開庭日期。開庭前,辯護律師必須複印卷宗。由此推理,在24日以前,至少有34名律師花費了292,400元複印費給惠州兩院。

李莊表示,他曾致電惠州物價部門實名舉報,若物價部門不受理,他將起訴物價局不作為。

南都記者之後向惠州市檢察院和中級法院求證,但至截稿時均未獲得具體回覆。惠州物價局收費管理科稱,該局監督檢查分局已介入此事。

惠州市物價局收費管理科龔姓科長稱,法院、檢察院等國家部門收取費用,除發票外,應該開具的是行政事業收費非稅票據,他聲稱他不知道這兩個部門是否能領到稅務部門給的非稅票據。他也聲稱,法院、檢察院兩院卷宗特殊,一般不能到外面複印。

一名不願透露姓名的該局工作人員稱,代理人的複印費用都有計入代理成本,這些應該由被告人支付。

李莊則表示,根據律師法規定,檔案複印費不計入律師代理費用,「這是兩碼事,我要關注的是他們的錢到哪裏去了?其次複印費根據法律規定是按成本收費,1元1張是暴利」。

李莊的微博引起眾多民眾轉發及評論。「魯斯乾坤」表示:如此賺錢比黑道還霸道,該算陽光下的罪惡吧?

「廣州萬國司考」:原來這裡面的商機這麼大啊

「雄偉」:商業頭腦好!這絕對比販毒的利潤率高啊!

「逆來順獸」:等結果。肯定是物價局和稀泥,最後不了了之。

「無凡步」:法院原來如此骯髒的,可見確實是體制問題,導致諾大一個中國找不到一片淨土。

(責任編輯:徐亦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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