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庄曝惠州检法两院收律师29万元复印费

【大纪元2012年12月25日讯】12月24日,微博认证资料为“前非著名律师,现著名非律师”的李庄在其新浪微博上发文表示,广东惠州检察院和法院收取律师天价卷宗复印费,每页一元,无发票。

李庄在微博上表示:广东惠州一34人团伙案,卷宗8600页,律师在法院复印,每页一元,无发票,上午向物价局实名举报,已正式受理,下午发现检察院亦如此,按每位被告聘请一位(有的两位)34×8600=292,400元。一个案子即可买几十台那种一翻一瞪眼的破复印机。全国多少律师这样被宰,有多少检法私设如此小金库或中保私囊。

微博还附有2张收据,盖有惠州市检察院案件管理科的公章。

12月25日,李庄再发微博表示:早餐时,另一位北京律师告知我,领该案39页起诉意见书,竟然也被迫交39元,将来领判决书,是不是也要提前备款?死刑犯亲属也要提前筹措注射费,否则不予判决?不予执行?

据《南方都市报》报导,李庄向南都表示,微博中所说的事情发生在他的一位律师朋友身上。据其转述,在惠州市检察院复印完所有卷宗一份需花8631元,但其中居留证、身份证等少数无需额外复印,最终结算少花了300多元,最后花费8300元。

这笔费用分2次缴纳。一次是12月4日,一次是12月5日,“前一天交2000元,第二天去取材料,再补交6300元”。

南都表示,据法律规定,34人团伙案至少需要聘请34名律师。相关卷宗在两院一方复印均可,12月24日是该团伙案件原计划开庭日期。开庭前,辩护律师必须复印卷宗。由此推理,在24日以前,至少有34名律师花费了292,400元复印费给惠州两院。

李庄表示,他曾致电惠州物价部门实名举报,若物价部门不受理,他将起诉物价局不作为。

南都记者之后向惠州市检察院和中级法院求证,但至截稿时均未获得具体回复。惠州物价局收费管理科称,该局监督检查分局已介入此事。

惠州市物价局收费管理科龚姓科长称,法院、检察院等国家部门收取费用,除发票外,应该开具的是行政事业收费非税票据,他声称他不知道这两个部门是否能领到税务部门给的非税票据。他也声称,法院、检察院两院卷宗特殊,一般不能到外面复印。

一名不愿透露姓名的该局工作人员称,代理人的复印费用都有计入代理成本,这些应该由被告人支付。

李庄则表示,根据律师法规定,档案复印费不计入律师代理费用,“这是两码事,我要关注的是他们的钱到哪里去了?其次复印费根据法律规定是按成本收费,1元1张是暴利”。

李庄的微博引起众多民众转发及评论。“鲁斯乾坤”表示:如此赚钱比黑道还霸道,该算阳光下的罪恶吧?

“广州万国司考”:原来这里面的商机这么大啊

“雄伟”:商业头脑好!这绝对比贩毒的利润率高啊!

“逆来顺兽”:等结果。肯定是物价局和稀泥,最后不了了之。

“无凡步”:法院原来如此肮脏的,可见确实是体制问题,导致诺大一个中国找不到一片净土。

(责任编辑:徐亦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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