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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DHS擬取消H-1B等簽證失業後60天寬限期

美DHS擬取消H-1B等簽證失業後60天寬限期
圖為美國H-1B簽證示意圖。(shutterstock)
2026-08-1103:21 中港台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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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26年08月11日訊】(大紀元記者秋生編譯報導)美國聯邦政府文件顯示,國土安全部(DHS)於8月6日(上週四)已將一項提案提交白宮進行監管審查。該提案擬取消H-1B、H-1B1(僅針對新加坡和智利公民)、L-1、O-1、TN、E-1、E-2和E-3簽證外籍勞工的60天寬限期(Grace Period);自2017年以來,這些勞工在失業後可留在美國最長60天。

現行規定指出:「獲准或以其它方式獲得E-1、E-2、E-3、H-1B、H-1B1、L-1、O-1或TN類別身分的外國人及其眷屬,不得僅因該外國人分類所依據的工作停止而被視為未能維持非移民身分,最多可延續60天,或直到授權有效期結束為止,以較短者為準。在每個授權有效期內,可維持一次。」(參見《美擬議取消非移民簽證持有者60天寬限期》)

一旦新提案獲得通過並正式生效,寬限期被取消後,外籍勞工在被雇主解僱失業後,將即刻失去合法身分,幾乎沒有時間爭取保持合法身分或尋找新工作。

與其它簽證類別相比,該提案對H-1B簽證持有者的影響可能更大。H-1B是少數承認「雙重意圖」(dual intent)的美國非移民簽證,即持有人可在簽證有效期內合法追求永久居留權。在現行60天寬限期內,若他們提出改變非移民身分或調整身分的申請,即使失去先前的非移民身分,仍可繼續在美國尋找工作。(參見《為何H-1B持有者會在寬限期收到出庭通知》)

據移民政策組織FWD.us估計,目前美國約有73萬名H-1B簽證持有者,以及約55萬名受其扶養的家庭成員。

川普(特朗普)總統自重返白宮以來,持續推動「美國優先」政策,致力增加美國本土勞工的就業機會。川普政府已更新H-1B簽證系統,優先考慮高薪外籍工人,取代傳統的抽籤制度。(參見《上訴法院維持原判 裁定10萬美元H-1B費用違法》)

此外,DHS近期還敲定了一項規定,將現行「9-11響應與生物識別出入境費」(9-11 Response and Biometric Entry-Exit Fee)擴大,適用於部分H-1B和L-1簽證的延期申請,以提高雇主留住外籍員工的成本。H-1B簽證需額外繳納4,000美元,L-1簽證需額外繳納4,500美元。

取消60天寬限期的新提案目前仍在審查中,尚未全文公布,現行寬限期仍然有效。一旦獲得批准並發布,新提案將在《聯邦公報》上刊登,並在做出最終決定前公開徵求公眾意見。提案的全部細節需待政府正式公布文本後才能確定。

(本文參考了《新聞週刊》的報導)

責任編輯:李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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