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

摩洛哥廢除荒謬法律 強暴犯須受懲罰

2013-01-24 10:12 中港台時間|01-24 10:18 更新
人氣 50

【大紀元2013年01月24日訊】北非國家摩洛哥廢除了一條荒謬的法令,今後強暴犯必須接受懲罰,不可再與受害者結婚,逃避刑罰。

依照過去法律,如果一名男子綁架或強暴未成年少女,只要嫌犯娶受害人為妻,就能免去刑責。

在摩洛哥人權團體抗議後,摩洛哥內政部決定廢除這條法令。

奇怪的法律

去年3月,摩洛哥一位16歲少女菲拉莉( Amina Filali)在街頭被一名男子兜搭和強姦。報警後,法庭建議色魔與菲拉莉結婚了事,色魔初時拒絕,直至法庭威脅判他坐監 10至20年才同意。

根據摩洛哥刑法第475條,強姦犯可迎娶未成年受害人以逃避被起訴。當地傳統也認為,迎娶受害人可挽回受害人家庭的名聲。

菲拉莉在結婚半年多後自殺,她因經常遭色魔丈夫毆打。菲拉莉向母投訴遭丈夫虐打,但媽媽只叫她啞忍,結果菲拉莉選擇服老鼠藥自殺。

責任編輯:韓婕

標籤
如果您有新聞線索或資料給大紀元,請進入安全投稿爆料平台

留言

  • 大紀元保留刪除惡意留言的權利,包括低俗、誤導或攻擊信仰等內容
本網站圖文內容歸大紀元所有, 任何單位及個人未經許可,不得擅自轉載使用。
Copyright© 2000 - 2026 The Epoch TimesAssociation Inc.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