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13年01月26日訊】【本報訊】台灣新北市依據教育部規定:資賦優異兒童得降低入學年齡限制,為充分照顧資賦優異學生潛能發展及受教需求,特辦理未足齡資賦優異兒童申請鑑定提早入學。
申請對像:欲回國升學且年滿5足歲(民國96年9月2日至97年9月1日出生),具資賦優異且社會適應行為與國小1年級學童相當者。
為考量回國路程及其費用,將於102年4月13日(星期六)實施初選及複選評量,請欲申請之家長自即日起至102年2月27日(星期三)前,與新北市教育局特教科承辦人聯繫。(電子信箱:ab1114@ntpc.gov.tw)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