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聲援關廠工人 法院前演行動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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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0月3日報導】(中央社記者管瑞平苗栗縣3日電)全國關廠工人連線義務辯護團今天到苗栗地院遞狀請求裁定為「公法爭議」;靜宜大學學生則在法院外演出行動劇聲援。

全國關廠工人連線的興利紙業自救會成員今天會同義務辯護團律師、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以及靜宜大學法律服務社學生等30多人,前往苗栗地方法院遞狀陳述意見,請求在苗栗地院審理的關廠工人案,比照桃園地院裁定公法爭議。

聲援學生在法院門口演出「公法or私法的事實雄辯」行動劇,呈現相關案件若裁定為私法借貸契約,年邁的關廠工人就得陷入「籌錢還債」窘境;反之若能認定為公法案件,可安心含飴弄孫。

義務辯護團律師邱顯智表示,勞委會催討關廠工人資遣費相關訴訟,在桃園地院已有102件裁定屬公法事件,顯然法官認為此案本質上並非勞委會主張的「欠債還錢」民事契約,且所催討的關廠歇業失業勞工促進就業貸款,應屬津貼、補助金性質,屬公法行為。

他指出,對於桃園地院102件裁定結果,勞委會曾公開表示不會抗告,確定轉入行政訴訟;苗栗地區共有40案,除1件已判決勞方敗訴外,15件尚在訴訟程序中,今天遞交其餘24件陳述意見狀,期盼苗栗地院對相同性質案件,也能做出公法裁定,把棺材本還給關廠工人,避免同樣遭遇,獲得不同司法對待。

苗栗地方法院庭長兼發言人李太正表示,有關職訓局對勞工訴請返還借款事件,究竟屬私法借貸或公法契約的審判權爭議,在缺乏統一有拘束力見解出現前,當事人得具狀向承審法官提出主張,法官將依法審酌,作出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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