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書:日本華僑冤民聯盟致中共十八屆三中全會的公開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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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3年11月10日訊】尊敬的習近平總書記、各位代表:您們好!

我們是一群生活在日本的旅日華僑,是在中國大陸親身經歷了房產被搶十九年未得解決、親人依法訴訟、維權又遭虐殺慘死的華人,也是一群為討回公道在中國大陸奔波多年無果的華人,今特向中國執政黨最高領導人習近平總書記再公開申訴,並期待上至中央、下至地方的直轄市、區委書記履行職責,督查具體承辦者,拿出勇氣依法糾錯,督促上海市、徐匯區政府、法院排除冤案製造者權力的干預,歸還房產、平反冤獄,還以下人命關天大冤案及被暴拆家園流離失所十多年未得解決者一個雖遲到卻又必須要到來的公正,重塑中國共產黨的公信力!

在這法治不張,人治盛行的中國當下,我們強烈要求各位領導、代表責無旁貸負起督查職責,還原真相,平反冤獄、歸還房產、告慰亡靈。

案例一 ——上海陳小明被徐匯區政府違法暴拆十幾年未解決依法維權又遭虐殺冤案:

陳小明,男,1953年生,僑屬。1994年居住在上海市徐匯區長樂路445基地〔毗鄰淮海中路〕的父母兄弟及自家住房被徐匯區政府行政違法暴力強拆,陳小明依法訴訟,最終法院不得不判決撤銷了徐匯區人民政府限遷決定書〔見附索引1〕,但徐匯區政府對於違法侵權行為造成的後果,政府、房管局、拆遷人絲毫沒有對此作出任何行政補救措施和司法救濟措施,也沒有對被侵權的各戶籍獨立的平等主體分別進行善後安置及補償。無奈之下陳小明只能踏上上訪維權之路。在依法訴訟、維權與代理維權中,屢被恃權者捏造罪名、強制拘留、秘密抄家、非法綁架、拘禁、羈押等手段遏制維權。

2006年2月被秘密綁架,並以「涉及國家機密」為藉口不准律師會見,也不給家屬任何法律文書,直至2006年7月被誣以「尋釁滋事」罪名批捕,盧灣分局採取秘密綁架、關押和抄家,實行先抓捕刑訊逼供,後羅織證據和罪名的「有罪推定」,最後又以蓄意捏造的「擾亂法庭秩序罪」定案。該案罪名在審理中一夕數變,所指稱的〔代理辯護行政訴訟案中〕「2004年10月28日的法庭」根本不存在〔見附索引2〕。更惡劣的是,陳小明在被綁架、關押、繫獄期間受盡酷刑虐待,直到瀕死狀態才令家屬保外就醫,保外就醫僅兩天,於2007年7月1日大噴血慘死!死者出獄時身上帶有大塊瘀血傷,就是他被虐殺的鐵證!

之後,陳小明親屬走訪、信訪上海市及中央各有關部門達一百餘次,但至今杳無音訊。被害人親屬聘請律師狀告獄方,上海青浦法院與第一中級法院既不立案又拒絕出具書面裁定;2009年3月15日開始親屬又多次向上海高級法院提出刑事再審申訴狀,時至今日上海高院既不立案又不出具書面裁定。

這是一個不爭的事實,習總書記及各位代表督查涉僑驚天命案、督促有關責任者歸還房產當職無旁貸!期待上海市政府的書面答覆!

我們要求:一 該案平反昭雪 二 有關責任者歸還房產。

陳小明案卷索引:

(1)a.徐匯區政府(1994)第10號限遷決定書;b.法院撤銷徐匯區政府限遷令的判決書:(1994)徐行初字第20號、(1994)滬中行終字第79號;

(2)2009、3、15第一次向上海市高級法院提出並雙掛號郵寄刑事再審申訴狀〔編號:XA04536986431〕;

20011、10、9第二次寄上海市高級法院〔EMS號:EL304418334CS〕刑事再審申訴狀;

2011、10、9寄北京最高法院〔EMS號:EM850923177CS〕刑事再審申訴狀;

2013、4、11第三次向上海市高級法院提出並親自遞送刑事再審申訴狀,被拒收並被告之不予受理;

2013、4、25寄上海市高級法院「關於陳小明被擾亂法庭秩序一案未過刑事再審申請期限的申明函」〔EMS號:1018951387100〕;

2013、5、15第三次再向上海市高級法院提出並郵寄刑事再審申訴狀〔EMS號:1018977677600〕;

附件鏈接:http://www.boxun.com/news/gb/china/2011/10/201110142253.shtml
http://news.boxun.com/news/gb/china/2013/06/201306141001.shtml

(3)上海楊浦法院(2004)楊行初字第64號;

(4)上海盧灣法院(2006)盧刑初字第580號;

(5)上海第一中級法院(2007)滬一中刑終字第126號。

陳小明親屬陳偉華的聯繫方式:

聯繫電話: 0081-9080806866

國內地址:暫住 上海市徐匯區桂林東街99弄15號304室

案例二——中共老黨員、上海市勞模邵金花被徐匯區政府行政違法暴拆家園十九年未得安置解決案:

邵金花,女,僑屬。1994年居住在上海市徐匯區長樂路445基地〔毗鄰淮海中路〕的住房被上海市徐匯區政府行政違法暴力強拆,邵金花依法訴訟,最終法院不得不判決撤銷了徐匯區人民政府限遷決定書,但徐匯區政府對於違法侵權行為造成的後果,政府、房管局、拆遷人絲毫沒有對此作出任何行政補救措施和司法救濟措施,也沒有對被侵權的戶籍獨立各戶平等主體分別進行善後安置及補償。邵金花依法維權又遭長期監居,恐嚇、威脅身心受到嚴重催殘。她及國內外親屬曾經上百次向政府有關部門上書反映情況,但至今流離失所近二十年,仍未得到善後安置解決。這樣一個事實,中國法律何在?中國執政黨的公信力何在?何日才給海外華僑一個說法?期待上海市政府的書面答覆。

我們要求:有關責任者歸還房產、賠償損失。

邵金花案卷索引:

(1)徐匯區政府(1994)第10號限遷決定書;

(2)法院撤銷徐匯區政府限遷令的判決書:(1994)徐行初字第20號、1994滬中行終字第79號。

邵金花代理人親屬陳偉華的聯繫方式:

日本電話: 0081-9080806866

國內地址:暫住 上海市徐匯區桂林東街99弄15號304室

案例三——北京苗維榮財產被侵佔、受誣陷入獄案:

苗維榮,女,今年51歲,北京人,現旅居日本。2001年,北京崇文新世界房地產發展有限公司和北京開達拆遷服務有限責任公司以崇文區鏡子胡同及周邊危舊房進行開發、改造為由,在沒有與苗維榮達成任何拆遷協議之前,就強行拆除了她在欖桿市的房子。上述單位還使用了各種卑鄙手段恐嚇和威脅苗維榮。揚言要讓苗維榮嚐嚐「監獄的滋味」。在財產被霸佔和人身安全受威脅的雙重打擊之下,終於導致苗維榮流產!萬般無奈之下,她開始向政府反映自己的不幸遭遇。

沒想到,這些正當的舉動卻受到了更加卑劣的報復!2005年7月,沒有任何合法手續的警察闖入苗維榮在北京的家,誣稱她 「涉嫌非法持有國家機密文件罪」,將她帶走並關進北京市看守所。後以取保候審出獄。而他們所說的所謂「國家機密文件」,只是2元錢一份、在北京市高級法院門前地攤上公開擺賣的東西。這明顯是陷苗維榮入罪的藉口。

從那時至今,苗維榮為了自己的財產,也為了自己的清白,一直在日本和北京之間來回奔波,多次到相關部門信訪、投訴。

我們要求:有關責任者公開道歉、返還財產、賠償損失。

苗維榮案的詳細情況,請參見:

http://boxun.com/news/gb/yuanqing/2010/05/201005150859.shtml

苗維榮的聯繫方式是: 手機:(日本)080-3911-6868 (中國)13621277318

案例四——上海陳宜棟被徐匯區政府行政違法暴拆家園十幾年仍未得安置含冤離世:

陳宜棟,僑屬。1994年居住在上海市徐匯區長樂路445基地〔毗鄰淮海中路〕的住房在沒有與拆遷人〔徐匯區公房資產經營公司〕達成任何拆遷協議之前,被徐匯區政府下令非法暴力強拆。陳宜棟流離失所十幾年,依法維權又被長期監居,恐嚇、威脅下,身心受到嚴重催殘,非正常去世。陳宜棟的國內外親屬曾經上百次向政府有關部門上書反映情況,但至今仍未得到善後安置解決。這樣一個事實,中國執政黨的公信力何在?中國法律何在?何日才給海外華僑一個說法?期待上海市政府的書面答覆。

我們要求:有關責任者歸還房產、賠償損失。

陳宜棟代理人親屬陳偉華的聯繫方式:

日本電話: 0081-9080806866

國內地址:暫住上海市徐匯區桂林東街99弄15號304室

中共十八屆三中全會召開,在日華僑冤民聯盟成員及在國內長年訴求法律正義的親屬,話已說盡,冤情依舊,被虐殺的親人至今含冤莫白,被搶的家園至今未得到歸還,而冤屬的人身自由權利更遭到嚴重侵犯:家門口被安裝了微型監控攝像頭、電話被24小時監聽、外出被跟蹤盯梢拍照、被威脅恐嚇、被秘密抄家……對照中國《憲法》和《法律》,以上行為均為嚴重侵犯人權!在此在日華僑冤民聯盟鄭重聲明:如果我們國內的親人再發生任何問題,地方當局更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

曾在以上人命冤案發生地上海主政過、並已成為總書記的您曾作了重要的公開講話:「空談誤國,實幹興邦」;「依法治國,首先是依憲治國。依法執政,首先是依憲執政。而保障公民享有權利和履行義務,是憲法的核心內容。一切違憲行為都必須予以追究」 ;「中國的人權問題上沒有最好,只有更好」 。在此我們企盼習總書記瞭解案情後為民作主,在百忙中過問此事,督促有關部門徹查上海這起嚴重侵犯人權的人命大冤案,並希望上海市委、徐匯區委書記及黨代表,依照習近平主席的「堅持以人為本,始終把人民願望和要求放在心上,促進社會公平、正義與和諧」……辦事。蒙冤深深的我們,不奢求法外開恩,只願各位黨代表、領導負起職責,督查有關責任者對照事實和法律,還因維權與代理維權而遭虐殺慘死的上海徐匯區陳小明一個公道、還被上海徐匯區政府行政違法暴拆家園十九年仍未得解決的邵金花戶公道、還被暴力強拆的北京崇文區苗維榮公道、還被上海徐匯區政府行政違法暴拆家園十幾年仍未得解決的陳宜棟公道。

作為海外華僑,我們衷心希望,這起涉僑被上海徐匯區行政違法暴拆家園十九年各戶籍獨立的平等主體仍未分別進行善後安置及補償解決、親人又遭虐殺慘死的大冤案在您與代表們的過問督促下不再處以冬眠狀態,平反冤獄、歸還房產、告慰亡靈。否則,不僅中國共產黨不容,中國人民不容,天理更不容!

(日本華僑冤民聯盟提供)

(日本華僑冤民聯盟提供)

此致敬禮

日本華僑冤民聯盟

2013年11月9日

(責任編輯:魏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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