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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ogle掃描書侵權案 法官駁回

2013-11-15 16:52 中港台時間|11-15 16:52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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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1月15日報導】(中央社紐約14日法新電)美國作家協會等提告,要求法院禁止谷歌(Google)大規模掃描書籍轉為電子檔的計畫。雙方纏訟多年,美國法官今天駁回這起告訴,有可能改變數位時代的版權法。

聯邦法官陳卓光(Denny Chin)駁回這項2005年展開的訴訟。他說,因為谷歌的計畫具有教育及其他公共利益,符合版權法規定的「合理使用」。

陳卓光在28頁的判決書中說,谷歌的「圖書館計畫」(Library Project),為世人遺忘的書籍版本注入「新生命」,也開闢新的讀者群,有利於作者與出版商。

陳卓光:「就我看來,谷歌書籍掃描計畫具有很大的公共利益。」「真的,整個社會都獲益。」

原告之一作家協會(Authors Guild)在判決後誓言上訴,他們說這項判決違反版權規定。

谷歌則讚揚這項判決。(譯者:中央社何世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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