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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新社控告Google侵權 求償1750萬

2005-03-20 08:22 中港台時間|2000-01-01 24:00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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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3月19日訊】(法新社華盛頓十九日電)主要國際通訊社法新社(AFP)已向華盛頓法院提起訴訟,控告著名網路搜尋引擎業者Google公司侵犯其版權,包括涉嫌未經許可擅自公開法新社的標題、新聞摘要和照片等。法新社除求償至少一千七百五十萬美元(一千三百一十萬歐元)外,亦要求禁止Google未獲授權擅自公開其文字照片等。

在巴黎方面,法新社管理階層拒絕發表評論。

總部設在巴黎的法新社,在全球各地設有分支機構,主要業務是為包括電子媒體在內的各種媒體提供新聞服務。法新社目前擁有六百個線上客戶。(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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