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幫駐華使節銷單 台外交部澄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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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1月20日報導】(中央社記者曾盈瑜台北20日電)台聯黨團今天說,駐台使館車輛超速,外交部還幫忙編理由銷罰單。外交部說,銷單要有正當理由,且不會幫駐華使節繳罰單,

台灣團結聯盟立法院黨團上午舉行記者會,台聯黨團副總召黃文玲說,外交使節的車輛擁有禮遇,因此屢見飆車、超速、不繳錢的情況,事後還有外交部協助「銷單」。

黃文玲舉例,2011年10月10日凌晨2時,華沙(波蘭)貿易辦事處人員在台北市信義快速道路上飆破140公里,凌晨時間到底在執行什麼公務?且這樣大超速也嚴重影響用路人的安全,外交部竟然還協助要求「銷單」。

外交部禮賓處副處長邱太欽出席記者會說,華沙貿易辦事處超速一案,據外交部了解,是因為該國有一個訪問團,臨時行程變更,因此他們要趕回辦公室處理。事後華沙貿易辦事處已向外交部表達高度歉意,並已繳交罰款。外交部絕對沒有編預算幫駐華使節繳交罰款。

邱太欽表示,民國99年至今,使字牌、外字牌車輛違規者約350件,其中22件由外交部洽請交通事件裁決所衡量銷單。其中19件的事由是臨停、超速不滿20公里等;另外3件是超速超過20公里。如果駐華機構請求銷單,外交部會先訪查,確認有公務行程、正當理由,才會請交通事件裁決所進一步瞭解狀況,妥適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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