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科廷大學講師賄賂案判決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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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3年12月13日訊】(大紀元記者馬瑞澳洲珀斯編譯報導)一名前科廷大學講師在承認收受賄賂、為不及格學生開綠燈後,受到法庭緩刑判決。

據今日西澳網報導,今年6月現年54歲的馮恩(譯音Tuck Cheong Foong)在珀斯地方法庭上對三項貪污與兩項賄賂指控認罪。貪污受賄調查委員會(Corruption and Crime Commission)於2012年在科廷大學對該案進行了調查。

馮恩提高了兩名本應不及格的學生的成績。這兩名學生就讀應用科學(建築管理與經濟學)本科,分別支付給他3,000澳元和1,500澳元。而第三名學生因其在馬來西亞的父親認識馮恩多年,馮恩在一項作業中修改了他的成績;另一項作業中在這名學生沒有交作業的情況下,馮恩卻讓他通過。

週五,法官麥肯(Philip McCann)對馮恩判處16個月監禁,緩期2年。麥肯表示這是一起嚴重的違法,並且嚴重損害了科廷大學的名聲。法官希望此次判決能夠警示那些破壞學術誠信的人,這樣的違法行為將會受到刑罰。但同時,法官認同馮恩的行為是在「不理智和非正常精神狀態」下發生的,因此給予緩刑。

據悉,在大學工作了24年後的馮恩由於被告知即將遭到解僱,在心理上受到打擊,從而影響了他的決斷力才發生上述行為。另外,馮恩還因第三名學生的案情被處以6,000澳元罰款。

(責任編輯: 楊宇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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