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法院非法庭審 律師要求無罪釋放

【大紀元2013年12月02日訊】2013年11月28日上午九點,山西平定法院非法庭審法輪功學員盧林森,法院因懼怕民眾聽真相,直到上午十點才讓旁聽人員及家屬進入。

在法庭上,來自北京的正義律師針對中共檢察機關對盧林森的非法指控及所謂的證據,做了有理有據的剖析與駁斥,這場無罪辯護震撼了在場的公訴人、審判員、法警和旁聽者。

盧林森是黃銨人,長期在外打工,為人正直善良,去年3月22日下午在平定某地被蹲坑的不法人員無故綁架,後被非法抄家。在非法關押期間,因警察和檢察機關炮製的證據不足,多次被退回,之後惡人為了達到他們的目的費盡心機,捏造證據來加以迫害。律師在庭上指出公訴人的所謂「證據」根本上沒有危害社會,也沒有形成犯罪,怎麼能以此來定罪呢?公訴人無言。

律師說:「我的當事人是一個有信仰的人,家裏存放的法輪功真相資料很正常,就像基督教的有聖經,信佛的有佛經一樣,完全合法,這些純屬個人信仰行為,對社會沒有任何不良影響,應受到法律保護,至於說用手機發短信(十幾條信息),沒有造成任何社會不良影響及後果,這哪裏破壞了法律實施?」

三輪庭辯下來,在場的所有人都明白了修煉法輪功無罪;存放、閱讀法輪功資料無罪;盧林森無罪,並應立即釋放。公訴人、審判員啞口無言,審判長宣告休庭,以擇日宣判退庭。

當天的庭審整個過程從上午九點到十二點,公訴人、審判員、審判長對正義律師的辯護始終沒法作出合法回應。

(文章來源:明慧網,责任编辑:林淑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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