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文建房專欄】

如何按施工階段付款?

翻譯/楊新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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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3年12月28日訊】加文.福斯特(Gavan Forster)是西澳最大建築師協會Master Builders Western Australia(簡稱MBA)的住房部負責人,31年豐富經驗使其在行業中成為影響力人物之一。

問:我的承建商出示了一份施工階段付款計劃書,但是我認為其太「頭重腳輕」。請問階段付款計劃所指的合理或正常的施工進度規模是多少?甚麼時候應該支付款項?

答:施工階段付款計劃書詳細說明了完成一個工程的各個階段所需的付款內容。許多合同使用百分比例來指出工程的價值,如, 10%指板坯階段,20%指門窗安裝階段等等。

對於價值在50萬澳元以上的工程,承建商和客戶靈活協商適合雙方的階段付款計劃。而對於50萬澳元以下的的工程,建房合同法(Home Building Contracts Act)要求客戶初始保證金的支付不得超過合同價值的6.5%,及在所指工程進度完成之前不需支付階段付款。

對於獨立房而言,付款階段通常分為:板坯階段(壘磚完成)、上鎖階段(門窗安裝階段)、實際完工/移交階段。各階段的付款數目通常相似。如果有金融機構介入,一般他們都是當階段工程完成後進行視察和評估價值,在你的指令下支付給承建商。扣繳或逾期付款會招致罰款和利息。

對於價值超過50萬澳元的兩層或大房子而言,通常階段付款的次數較多,但是對每個階段的付款沒有固定模式或比例。但是我們可以合理預期,該付款計劃應該反應階段工程的完成情況。

典型的階段按施工圖紙、合同簽訂、第一層板坯、第二層板坯、完成磚牆、蓋屋頂、鎖定、牆壁和地板貼瓷磚以及實際完成這幾個來劃分。在民用建築合同中,一般不需要保留款項(retention amounts)。
進展階段付款計劃不是硬性規定的,例如,我認識的一個承建商僅是根據每月完成的施工來給客戶發賬單。

如果你對承建商提出的階段付款計劃不滿意,那麼你在簽訂合同之前應該與其直接商討。肯定的是合同的早期階段會存在大的花費如土方工程、砌牆、電路連接和管道工作, 但是一般而言階段付款應該反映出每個階段工程完成的價值。

(責任編輯:高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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