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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國手機數據及漫遊新規生效

季薇
2013-12-03 23:27 中港台時間|12-03 23:32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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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3年12月03日訊】【大紀元記者季薇編譯報導】依據加拿大廣播電視及通訊委員會(CRTC)最新無線行為準則,手機用戶數據和漫遊費,週一(12月2日)起封頂,其他權利也於當日生效。

據CBC報導,新準則將適用於12月2日起新簽訂的手機合同,以及老合同到2015年6月3日后,用戶用滿2年后,可以取消合同,無需付費。

個人或小企業無線客戶的權利如下:

1. 如果他們不滿意服務,15天內,取消新合同並返回手機(適用於未超用量客戶),無需付費。

2. 可拒絕更改合同主要條款和條件,包括服務、相關服務價格以及合同期限的變更。

3.獲得以平實語言歸結的有關服務的陳述,包括何時以及為甚麼他們可能會被收取額外費用。

4. 當他們在不同國家漫遊,能夠收到通知,獲得語音服務、短信和數據使用費的信息。

5. 超手機計劃的數據費用,最高每月50元。

6. 漫遊費,最高每月100元。

7. 如果以固定期限合同換得手機, 90天後,手機可解鎖;如果已全額付清設備費用,可即刻解鎖。

8. 如果手機丟失或被盜,服務已暫停,無需支付任何費用。

9.描述為「無限」的服務,無需支付額外費用。

新準則還限制了用戶兩年內取消合同的收費上限:

1.以固定合同從營運商處換得設備的用戶,最高取消費是所獲折扣的價值,並且取消費應該按月均分,減去已經履約月份的部分。

2. 對於那些沒有獲得設備補貼的用戶,最高取消費為50元;或合同剩餘月份,按照最低月費的10%收取。

(責任編輯:文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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