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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国手机数据及漫游新规生效

季薇
2013-12-03 23:27 中港台时间|12-03 23:32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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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3年12月03日讯】【大纪元记者季薇编译报导】依据加拿大广播电视及通讯委员会(CRTC)最新无线行为准则,手机用户数据和漫游费,周一(12月2日)起封顶,其他权利也于当日生效。

据CBC报导,新准则将适用于12月2日起新签订的手机合同,以及老合同到2015年6月3日后,用户用满2年后,可以取消合同,无需付费。

个人或小企业无线客户的权利如下:

1. 如果他们不满意服务,15天内,取消新合同并返回手机(适用于未超用量客户),无需付费。

2. 可拒绝更改合同主要条款和条件,包括服务、相关服务价格以及合同期限的变更。

3.获得以平实语言归结的有关服务的陈述,包括何时以及为什么他们可能会被收取额外费用。

4. 当他们在不同国家漫游,能够收到通知,获得语音服务、短信和数据使用费的信息。

5. 超手机计划的数据费用,最高每月50元。

6. 漫游费,最高每月100元。

7. 如果以固定期限合同换得手机, 90天后,手机可解锁;如果已全额付清设备费用,可即刻解锁。

8. 如果手机丢失或被盗,服务已暂停,无需支付任何费用。

9.描述为“无限”的服务,无需支付额外费用。

新准则还限制了用户两年内取消合同的收费上限:

1.以固定合同从营运商处换得设备的用户,最高取消费是所获折扣的价值,并且取消费应该按月均分,减去已经履约月份的部分。

2. 对于那些没有获得设备补贴的用户,最高取消费为50元;或合同剩余月份,按照最低月费的10%收取。

(责任编辑:文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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