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海難:南丫四號船長口供存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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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3年02月20日訊】(大紀元記者孫青天綜合報道)去年10月1日晚南丫島海難研訊繼續,失事翻沉的「南丫四號」船長周志偉作供時承認自己的口供與當初提供給警方的口供有出入,有委員會律師質疑他捏造證供。

周志偉早前表示,事發時他嘗試右轉避開港九小輪的雙體船「海泰號」,過程中見到對方船上的綠燈,因此判定對方正在向左轉。他又說,根據海事管理,當兩船相遇,應該一起轉右避開對方,又指不能理解對方為何轉左。周志偉又說,事發時有開啟船上射燈,又說在一海浬外,已經透過雷達發現「海泰號」,在肉眼看到對方時,已經不停轉向。

但港九小輪的代表律師提出多項質疑,包括周志偉應該知道「海泰號」在航道上左轉是為駛入南丫島榕樹灣碼頭。另外,根據雷達記錄,「南丫四號」在撞船前只向右轉動幾度,質疑周志偉沒有滿舵向右。律師又指,周志偉之前的口供均表示沒有看雷達,亦沒有表示開啟射燈,與庭上的口供相反。

周志偉在律師及委員會主席倫明高的追問下承認,在之前向警方、海事處及香港電燈公司(港燈)提供的供詞中,忘記說出兩船相距一海浬時,已經在雷達上發現「海泰號」。他又指,由於事發後自己曾住院接受治療,忘記向警方提出撞船前曾用閃燈警告對方。同時,周志偉承認港燈在09年更新雷達系統後,沒有提供使用指引,而自己的英文水平有限,看不懂操作手冊,只能邊做邊學。

周志偉又說,當日上船前不確定將有兒童參加活動,但認為「南丫四號」不是開放式船隻,不預期兒童要全程穿著救生衣,強調船上的救生衣數目比人數更多,又指小童可以使用一般尺碼的救生衣,就算不太合身,但仍可穿上,加之船上有救生圈及救生筏等設備,覺得已經符合海事處的發牌規定。他說自己熟悉海事處發出的安全指引,在海難前3個月也擔任過類似活動的船長,認為海事處部份指引只屬忠告性質。

他又說,事發當晚自己是最後一個離開船艙。周志偉憶述指,撞船後他立刻報警,跑到甲板後已不見「海泰號」的蹤影,「南丫四號」隨即停電。他又說,意外發生半分鐘後,船隻開始下沉,自己亦因無法保持平衡而傷及手臼及肋骨,又說自己有大聲呼喊,確保船內沒人才離開,而在海面上,又待至所有人獲救後才肯上消防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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