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恐怖活動者 難保加拿大公民身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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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3年02月08日訊】(大紀元記者楚方明多倫多綜合報導)2月6號,加拿大移民部長康尼( Jason Kenney)表示,具有公民身分的加拿大人,到海外進行恐怖主義活動或戰爭反對加拿大,政府希望渥京有權撤銷那些人的公民身分。同日,聯邦國會眾議院通過《加速遣返外國罪犯法》(Faster Removal of Foreign Criminals Act)﹐旨在加速外國罪犯遞解程序﹐料將順利成為法律。

去年在保加利亞,一輛裝滿以色列遊客的巴士被炸。渥京確認一名具有加拿大和黎巴嫩雙重國籍的人與此案相關。之後一天,康尼發表了上述評論。

在聯邦政府政策中,已有撤銷那些犯有戰爭罪反對加拿大及其盟國者加國公民身分的條款。2011年聯邦保守黨在渥太華召開黨員大會時,奧馬爾 ‧ 海德爾(Omar Khadr)作為基層黨員,提出在保守黨的政策中有撤銷公民身分這一想法。不過,康尼此次是專門針對有雙重國籍的加拿大人。

據《環球郵報》報導,卡爾加裡的國會議員沙裡(Devinder Shory)提出下議院草案,建議撤銷「參與戰爭行為」反對加拿大部隊的那些人的公民身分。康尼說,政府支持這項草案。該草案將使加拿大向其他國家如澳大利亞和美國看齊,這些國家中已有類似的政策。

康尼說,政府想與沙裡先生一起擴充其草案,將那些犯下恐怖主義行為的人一起包括在撤銷公民身分者之列。

康尼表示,他認為加拿大人支持這項行動,儘管他們支持允許人民擁有加拿大之外的其他國家公民身分。他說:「那些已經完全拒絕對加拿大有任何忠誠,並且在國外犯有戰爭罪反對加拿大的人,我想,我們要把他們從具有雙重國籍的加拿大人中區別出來。」

眾院通過速遣外國罪犯法

同日,國會議員以149票對130票,通過《加速遣返外國罪犯法》法案﹐新民主黨與自由黨反對。

該法案將允許當局更容易遣返外國人﹐如果他們在加拿大犯罪﹐判刑6個月或以上﹐則禁止他們對遞解令上訴。在外國定罪判刑10年﹐也將不允許申請上訴﹐犯重罪的外國罪犯將不能再以人道或同情理由﹐通過申請上訴而延遲遣返。

法案也將禁止戰爭罪犯及其他重罪外國罪犯親人入境﹐但因較輕罪名而不獲批准入境者﹐他們的親人或可進入加拿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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