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13年02月08日訊】(大紀元記者李平編譯報導)近日,媒體曝光多倫多許多有人身攻擊、性侵、酒後駕駛或逃逸事故現場等嚴重犯罪記錄的的士司機,犯事後仍無事般上路開車載客,數量高達幾百名。
據《多倫多星報》報導,其中一名的士司機曾於2005年在開車送一名13歲智障女孩上學的路上將小女孩性侵,市府於2008年獲知,但卻一直推遲到2011年才對此事進行聽審,其人牌照一直到2012年才被吊銷。
一旦獲重罪 牌照應立即取消
安省iTaxiworkers Association的士司機協會(IA)會長木格哈爾(Sajid Mughal)週三對 CP24表示,有嚴重刑事犯罪記錄的的士司機,應立即取消上路資格;如果當事人只是觸犯公路交通法,自另當別論,但如有性侵或人身攻擊等嚴重刑事犯罪記錄,警方應立即通知市府,在犯事當日就取消其人的士牌照。
目前多市雖要求的士司機每4年提交犯罪和駕駛記錄以換取新牌,在觸犯刑法和公路交通法時也應立即通知市府,但卻不是強制性要求。
木格哈爾表示,政府應制定相關制度,使觸犯嚴重刑法的的士司機會自動上報至多倫多牌照審裁委員會(TLT),由TLT安排聽審,裁決是否吊銷其人牌照或暫停上路等。
他還表示,如有人犯事,警方應立即通知市府,實際上,的士司機並不需每年進行犯罪記錄審查,但一旦有人犯法,就得立即通知市府。
屬獨立承包商 的士司機監管难
Beck的士公司經理哈珀德(Kristine Hubbard)女士對CP24表示,公司只是按提供的信息辦事,但不幸的是,公司通常都沒收到犯罪和投訴等方面的反饋信息,導致有些司機鑽空子。
哈伯德表示,多倫多的士司機都是獨立承包商,不屬於哪家的士公司員工,這一點就給的士司機監管造成困難,因此的士行業應與市府合作,確保有問題的司機無法鑽到空子。
牌照服務主管羅伯森(Bruce Robertson)則表示,此事為TLT之職責,而非市府之過錯,市府工作人員將問題反應到TLT,就應由TLT做最後裁決。
對此,TLT主席米斯肯(Lionel Miskin)表示,TLT只是個7人組成的專家委員會,職責範圍有限,只對市府工作人員提交的案件進行調查,在案件提交到委員會前,無權對任何進行調查或傳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