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13年02月09日訊】加州華裔參議員余胤良5年前提出的為了保護行人而針對舊金山市危險的19街和Van Ness街實施雙倍罰款的立法,將於今年到期,星期五(2月8日)他又提出SB 219法案,移除以前的日落限制條款,並使上述兩條街的雙倍罰款作法永久化。
雖然2011年和2012年的統計資料尚未公布,但是這兩條街自從雙倍罰款實施後的2009年和2012年,都沒有行人喪生。而在實施前的2003年至2007年,在19街的車禍造成了10人死亡,而在Van Ness街上則有5人送命。
代表9百萬加州人的加州退休者聯盟(California Alliance for Retired Americans)支持在行人眾多的地區對於超速的加倍罰款。該聯盟立法主任凱利說,雙倍罰款有助於拯救生命和維護鄰里安全。
雙倍罰款法規,對於在特定區域內違法超車、超速、魯莽駕駛、酒醉駕駛及類似嚴重違規的罰款是雙倍的,基本罰款介於50美元(超過最高速限15英里每小時)至500美元之間(魯莽駕駛導致重大人身傷害),雙倍罰款加上地方政府所徵收的金額,最終需繳納181美元至2,400美元。
(責任編輯:洪逸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