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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悠活處理案 中央部門意見紛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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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3年05月10日訊】(大紀元記者藍悅真台灣台北報導)悠活處理案又有爭議,傳出內政部與環保署看法不同,行政院9日表示,由內政部和環保署協調權責後,將悠活合併環評交給屏東縣政府認定,內政部營建署10日開會決議,共懲處前任、現任墾管處處長共9名相關人員行政疏失責任,記申誡1~2次。

內政部次長蕭家淇表示,目前就法令認定,屏東縣政府身為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應該由屏東縣政府環保單位以個案來認定,究竟有無適用〈環評法〉第14條規定,認定後,墾丁國家公園管理處會配合作相關因應行政措施。

蕭家淇說,內政部是建築主管機關,環保署是環保主管機關,是兩邊引用法令不同,與環保署沒有見解不同。

他說,目前悠活渡假村第1、2區使用執照用途是旅館,目前做旅館使用,符合建築法規定;至於3~6區住宅執照用途,如果違規作旅館使用,必須依建築法處罰。環保署為環評主管機關,內政部都尊重〈環評法〉做的決定。

蕭家淇說,屏東縣府若在處理上,有任何疑問,內政部、環保署都會給予協助。若悠活有惡意規避環評情形,將撤銷其執照;若未惡意規避,則由屏東縣府盡速進行合併全區的環評,但在未完全合法之前,內政部不會准許恢復營業。◇

(責任編輯:明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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