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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民團:兩岸對話應建立在人權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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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3年05月09日訊】(新紀元週刊324期,記者趙芷菱報導)臺灣公民團體「臺灣守護民主平臺協會」日前公佈《自由人宣言》指出,臺灣與中國社會目前對各自所屬的「人民主權」原則均尚未完全落實,兩岸人民應先致力於追求民主憲政的實現,相互尊重、分享、聲援,使兩岸的人權更趨理想。

臺灣公民團體「臺灣守護民主平臺協會」日前公佈《自由人宣言》指出,所有兩岸對話應建立在人權之上,希望以人權價值來建立兩岸人民的友誼關係。平臺會長徐偉群指出,這份宣言看待國家是以人的角度出發,強調臺灣人民團結的基礎,在「自由、人權、民主與社會公平正義」的共同價值。平臺監事顏厥安表示,臺灣與中國社會目前對各自所屬的「人民主權」原則均尚未完全落實,兩岸人民應先致力於追求民主憲政的實現,相互尊重、分享、聲援,使兩岸的人權更趨理想。

該平臺於4月23日就該宣言組織研討會,希望站在臺灣公民社會立場的角度,與臺灣的政黨與公民對話,進而促進兩岸之外的港澳地區以至全世界華人的民主發展與鞏固,並讓公民社會的發展持續壯大。

人權是兩岸協商的必要條件

該平臺認為「人權」是兩岸互信的基礎,也是讓雙方更穩定和平發展的前提;並希望能發揮政治的影響力,未來無論任何政黨執政,都能將「人權」作為兩岸發展的必要條件。同時要求在中國大陸人權情況尚未改善、政治體制尚未民主化之前,雙方不應該進行任何具有政治意涵的協商。

與談人前民進黨立委林濁水,對該宣言與平臺所起的作用均表示肯定,他指出,中共在1990年代以後只聚焦於用經濟發展來鞏固執政的合法性,在思想自由上反而比1980年代更為緊縮,其結果是造就了非常嚴重的貧富不均,使得中共必須將大量國家的資源投注於維穩的運動上。這種輕忽人權價值的發展,對中國人民不利,而且讓周邊區域產生威脅感,反而有害和平。

民進黨中國事務部主任洪財隆表示,該宣言的提出具有時代與戰略的意義,民進黨認為臺灣因應中國崛起的最佳戰略應該是「沒大沒小」,也就是把「規模」的因素去掉或者降到最低,也就是以「對等」的方式來對待,具體方法就是多提「文明」、「自由」、「民主」和「人權」,不排除臺灣是華人社會或東亞區域的一座燈塔。

被視為民進黨前主席蔡英文重要幕僚的姚人多表示,過去的臺獨、建國已經失去了主流市場,在現今的兩岸關係上備受挑戰,必須思考現階段要如何更有進步性且被臺灣社會所接受的倡議。

姚人多認為,民進黨的兩岸困境,就是提不出能與「九二共識」相抗衡的論述,也無法說服臺灣人民相信民進黨執政後,有能力面對中國的崛起。2012年大選國共聯手主導臺灣選舉,民進黨卻無能為力;中國不能投票,但中國卻可以影響臺灣人民投票,而民進黨卻不知如何告訴選民「這種模式必須停止」。

傾聽對岸聲音 避免民主傲慢

清華大學人社院客座助理教授王丹參加了研討會,他說這是兩岸公民社會互動的一個實質性起步。他提醒,須更小心避免出現「民主的傲慢」;就是也要傾聽對岸公民社會追求民主的聲音,共同促進兩岸的和平、自由與民主發展,而且應該更清晰的區辨「中國」、「中共」與「中國人」三者是不同的意涵。

王丹說,近來兩岸知識界不約而同的對人權議題表達了關注。現今中國大陸的知識分子連署,要求中國政府批准兩項聯合國人權公約,臺灣知識界這時提出《自由人宣言》,正好也呼應到此一趨勢。

而且,未來的兩岸對談不應該只是兩個黨,或者只是海基會、海協會的組建,臺灣方面應該要有一個具代表性的公民社會團體,直接上桌,進入到這種談判過程。王丹還強調,只有加入公民的對話,才能落實人權的保障,兩岸也才有真正和平的可能,並呼籲政府應該正視,民間團體也不能放棄。

中研院人社中心副研究員陳宜中強調,該宣言所提的人權共識,在理念上可以贊成。但要據此展開與中國公民社會的對話,首先須對中國的民主派人士的想法有更多的理解,特別是對於臺灣與中國關係的看法,可能與臺灣方面的認知有相當差距。

陳宜中並指出,當前中共在佈局其對外打擊的優先序位時,臺灣因兩岸糾結的關係,反而是站在一個更有力的特殊位置,讓政府與公民社會在兩岸的人權上,可以分工與共同努力。

以人權共識取代九二共識

中研院社會所副教授吳介民表示,以軍事或經濟強權為基礎,所強行推動的政治整合,多以災難告終。兩岸互動過程當中,我們希望能夠以人權共識,來取代九二共識。「在中國有沒有民主化,或者中國有沒有將人權變成一個日常生活的準則之前,它絕對會影響到它行為的文明性,以及對待臺灣的方式。」

中央研究院政治所副研究員徐斯儉指出,宣言第四部分的核心觀念就是要點出「沒有人權,就沒有和平」。因此,在兩岸人權都有待努力的現況下,我們拒絕簽署目前的兩岸和平協議。

兩岸之間真正的和平,必須建立在兩岸都能一定程度實現保障自由、民主、人權的憲政秩序之上。否則所有統治者之間的美夢,最終都可能變成人民的噩夢,有著噩夢的人民之間,怎麼可能建立真正的和平關係呢?

在對岸的人身自由保障

兩岸協議監督聯盟召集人賴中強表示,臺灣應主張優先從人權與人身自由保障的角度,提供在對岸受拘留、逮捕、羈押的人民,獲得己方代表處官員就近探視、提供代為委任律師等法律協助之權利。

而且兩會互設辦事處最關鍵還是人權議題。賴中強強調,建立人權保障為基礎的政治互信,兩岸共同處理人權議題,才能超越政治及主權分歧,讓雙方公民社會凝聚更高共識。

目前兩岸經濟政治協商,長期擱置主權爭議,賴中強希望從人權的角度重構臺灣和中國的關係,而不在各種避談主權的政治語彙上打轉,才是一切政治談判的基礎及前提。

臺灣促進和平基金會董事長陳瑤華,特別強調人民自決權是蘊含了兩岸人民可以選擇其所要的政治體制,並指出人權總路線必須有一個人權發展的監測機制。

臺灣人權促進會會長顧立雄認為,民進黨做為有別於國民黨的另一個政黨,就應該突顯自己有所不能接受的底限。顧立雄並以兩岸律師相互開放為例,指出在各項經貿談判議程中,應該將此納入具自由與人權保障的範疇,訂定具體可實踐的方向。

沒人權保障 和平協議空洞

臺大政治系副教授黃長玲表示:「在沒有人權保障的基礎下,這個和平,或是和平協議,坦白說都是非常空洞的。」她認為,該宣言中預設了許多兩岸的「對稱性」,但實際上雙方在人權與民主的發展是「不對稱的」,這點應該注意,實際上各自有其需要面對的問題。

黃長玲提醒,人權路線的提出不只是指涉對方,也指涉自己。臺灣也應該反省我們各項的人權缺失,例如,對待中國籍配偶與中國籍學生,是不是真的符合人權標準?

而且她認為,兩岸未必一定要簽署人權憲章,若能使兩岸同時加入國際人權體系,也不失為一個方法。

民進黨政策會執行長吳釗燮對於宣言的提出表示肯定,並指出民進黨作為政黨,其主張固然未必能與民間想法完全一致,但會盡量吸納民間的進步主張。

最後,平臺理事邱文聰表示:「該宣言的重點,為臺灣與中國大陸不能永遠排除談判協商的可能性,但在中國大陸民主化之前,臺灣無法與中國進行政治談判。亦即,兩岸的政治互信不可能建立在所謂的主權上面,而人權卻可以作為政治互信的基礎。《自由人宣言》的提出,只是平臺的第一步,後續將會拜會立院各黨團,並與臺灣公民團體對話。」◇

本文轉自第324期【新紀元週刊】「焦點新聞」欄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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