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代名臣

鄭和生平札記(三)

6、萬國來朝

鄭和下西洋每次返航時,都有海外諸國的使者隨船來華。如永樂五年(1407年)九月,鄭和第二次下西洋返航時,遣使隨行朝貢的有蘇門答剌、古裡等國;永樂二十年(1422年)六月,鄭和第六次下西洋返航時,有暹羅、蘇門答剌、哈丹等國遣使隨行;翌年九月,又有西洋、古裡、忽魯謨斯、錫蘭山、阿丹、祖法兒、剌撒、不剌哇、蘇門答剌、滿剌加等16國遣使1200人來華朝貢方物。永樂年間,鄭和所到過的海外各國,派使臣來華的有318次(不包括朝鮮、日本、琉球)。

這期間,有四個國家的11位國王親自來華,有浡泥(在今加里曼丹島)國王、蘇祿(在今菲律賓蘇祿群島)國王、滿剌加(在今馬來西亞)國王、古麻剌朗(今屬菲律賓)國王等。這些國王來華並非來參加元首會議,而是以臣子的身份來朝見大明天子,比如,永樂六年(1408年)八月,浡泥國王帶著老婆孩子兄弟姐妹一大家子,還有陪同的官員,來中國朝見。永樂大帝十分高興,設宴款待,「嘉勞再三」,浡泥國王稱頌「天子功德加於我者,與天地同其長矣」。因而自己這一家子「逾歷山海,躬詣闕下,以伸其悃」,那意思是皇上您對我們的恩德,像天地一樣,所以我們不顧山海阻隔,恭敬的來到宮廷,以表達自己的誠意。

大明天子並未因自己是宗主就傲慢的對待來朝的國家, 而是給予相當的尊重,明成祖在接待各國使者時宣佈:「其以土物來市者,官給鈔酬其值」。

四、鄭和之後無鄭和

梁啟超先生在《祖國大航海家鄭和傳》一文中感歎「鄭和以後,竟無第二之鄭和。」我對文中它語不想置評,獨這一句「於我心有慼慼焉」。

1、共享太平

詬病下西洋之舉者,多以經濟原因為理由,稱鄭和下西洋,「費錢糧數十萬,軍民死且萬計,縱得寶而回,於國家何益,此特一弊政」(明朝兵部尚書劉大夏語),這種說法影響頗廣,以致後世很多人認為,明朝所施行的朝貢貿易,一定是蝕本生意。事實並非如此。當時海外使團帶來的貢物除了方物,還有國王附進物和使臣自進、附進物,後者的數量往往超過進貢方物數十倍。對此,明政府採取官府收購的辦法,可以獲得巨額利潤。以蘇木、胡椒為例,明朝政府以蘇木和胡椒作為支付給京師文武官員的俸祿,進口價只是賣出價的五十分之一,轉手盈利就達50倍之巨。據說,鄭和下西洋以後,大量蘇木、胡椒輸入,「充溢庫市」,明政府以此折賞和折俸支付給文武官員,一直到成化七年(1471年)才用完,持續了半個世紀之久。時人評價為「不擾中國之民,而得外邦之助」。

由此可見,認為鄭和下西洋是為了「耀兵異域,示中國富強。」的說法,不過是以己之心,度人之腹罷了。鄭和下西洋,一方面,是將中國傳統文化和價值觀傳播四海,使之深入人心。另一方面,也使明帝國與海外各國互通貿易,對大明王朝的經濟極為有利,確實實現了天下共享太平之福的理想。(未完待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