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逃稅之嫌」旅加美國人需向美政府報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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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3年06月14日訊】(大紀元記者徐傑多倫多編譯報導)加拿大《環球郵報》報導說,許多在加拿大居住的美國人沒有向美國稅務局IRS報稅,IRS報稅截止日是6月17日。專家表示,在加拿大居住的美國人應該了解美國的個人收入稅務知識,並向專家諮詢,以免遭「逃稅之嫌」和不必要民事或犯罪指控。

根據美國法律,美國公民必須向美國政府稅務局IRS報稅,這種情況適合美國公民、美加雙重國籍的人、和持美國綠卡的人 – 無論居住在美國、加拿大或海外其他國家。

《環球郵報》說,大約有100萬美國人居住加拿大,許多人沒有向IRS報稅。一些人已經成為其他國家公民,一些人在美國出生後不久離開、從來沒有在美國投票選舉或工作過。

最近幾年,美國開始修補稅務漏洞,打擊報稅欺詐、特別是通過海外帳號隱藏收入的逃稅行為。美國政府將從2014年開始實施《外國帳號稅務服從法》,有權要求加拿大金融銀行機構向美國政府通報美國人在加拿大的銀行帳號、註冊退休計劃和註冊教育儲蓄計劃等。

特許會計師Wayne Bewick表示,今年1月出台的美國法律對在加拿大的美國人房地產及一般收入報稅做了一些規定,但仍不明確,許多人感到迷惑,一些客戶仍然不知道是等待還是向IRS報稅。

《環球郵報》報導說,在旅加美國人如果沒有向IRS報稅,在出入美加邊境時可能受到海關人員盤問。稅收財務服務公司Trowbridge Professional會計師Shailja Patel說,旅加美國人如果逃稅或沒有申報FBAR,不僅面臨罰款,而且可能面臨嚴厲的民事或犯罪指控。

根據今年1月奧巴馬總統簽署的《美國納稅人減免法》,收入40萬以上的旅加美國人或45萬以上的旅加美國家庭,需要向IRS納3.8%稅,否則不用納稅。另外,一些紅利收入和長期資產增值(股票增值)也需要納稅。另外,旅加美國人在加拿大購買房地產或加拿大人在美國購買房地產可能需要納稅,視資產價值而定。

為了避免民事或犯罪處罰,需要納稅的旅加美國人最好使用美國政府2012年出台的Streamlined Process向IRS報稅。另外,旅加美國人需要每年向美國政府申報註冊退休計劃(RRSP)、註冊教育儲蓄計劃(RESP)和免稅儲蓄帳號(TFSA)和資產10萬元以上的外國銀行帳號(FBAR)。

根據《環球郵報》報導,許多旅加美國人沒有向IRS報稅,美國政府心知肚明。1958年在美國匹茲堡出生的卡爾加裡居民、油砂工程師Joe認為自己是100%加拿大人,沒有必要向IRS報稅,「我不高興外國(美國)政府向我要錢,我沒有在美國掙1分錢。」

Joe說,他出生後不久就隨父親來到加拿大,以後一直在加拿大居住。他認為向美國政府報稅「荒唐可笑」,「有甚麼理由讓我交錢?加拿大不是免稅天堂(我已經向政府納稅),我也不是罪犯。」

(責任編輯:林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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