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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茂與美商飛思卡爾和解

2013-06-25 10:13 中港台時間|06-25 10:13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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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6月25日報導】(中央社記者鍾榮峰台北25日電)封測大廠南茂與美商飛思卡爾(Freescale)簽訂和解協議,南茂支付飛思卡爾800萬美元,Freescale同意授權南茂在2011年到2015年間使用BGA相關封裝專利。

南茂於6月21日(美國時間6月20日)與美商飛思卡爾半導體(Freescale Semiconductor),就飛思卡爾於2009年間在美國法院控告南茂違反授權合約訴訟達成和解,並簽訂和解協議。

根據和解協議,應支付飛思卡爾800萬美元,Freescale則應撤回訴訟案,Freescale並同意授權南茂在2011年到2015年間,使用飛思卡爾擁有的BGA相關封裝專利,南茂則分期支付相關權利金。

雙方將於7月20日前,就和解與專利授權具體事宜,完成最終合約簽署。

南茂表示,先前已就本案提列充足應付權利金費用,上述和解協議對公司財務或營運並無重大影響。

法人表示,南茂使用飛思卡爾BGA封裝專利,主要應用在動態隨機存取記憶體(DRAM)和快閃記憶體(Flash)產品封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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