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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小齡童告網游侵犯肖像權未獲法院支持

尚天
2013-06-26 07:04 中港台時間|2017-11-28 15:43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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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3年06月26日訊】(大紀元記者尚天綜合報導)飾演孫悟空的六小齡童(本名章金萊),將使用了孫悟空形象的網游公司告上法庭索賠100萬,在一審敗訴後又提出上訴。24日,北京一中院二審維持原判,表示網游的「孫悟空」形象並不能直接反映章金萊的相貌特徵。

法院二審維持原判

法院認為,藍港公司所使用的「孫悟空」形象,與六小齡童飾演的「孫悟空」存在一定的區別,也不能通過該形象與六小齡童建立直接聯繫,反映其相貌特徵,所以不構成侵犯肖像權,故維持了原判。

事件回放

今年4月,六小齡童向法院訴稱,北京藍港在線科技有限公司在其推出的網絡遊戲「西遊記」的官方網站及遊戲中,未經同意使用了電視劇《西遊記》中自己所塑造的孫悟空形象,並將該遊戲對外銷售和牟利,而且故事低俗。六小齡童認為,侵犯了他對所飾演的「孫悟空」的表演者權、肖像權和商標權,要求對方賠償損失10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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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份,一審法院審理後認為,章金萊塑造的「孫悟空」形象非其本人肖像,被告在網絡遊戲中使用孫悟空形象的行為不構成對章金萊本人肖像權的侵犯,因此判決駁回章金萊的訴訟請求。章金萊不服一審判決,向市一中院提起上訴。

(責任編輯:蕭秋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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