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害人曾遭恐嚇 律師公開回擊李天一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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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3年07月11日訊】(大紀元記者方曉報導)隨著李天一涉輪姦案的兩名新律師發聲明並稱為李天一做無罪辯護,李天一的這兩名辯護律師也進入公眾視線。接著受害人的代理律師公開發聲,譴責前述律師無職業操守,稱受害人案後曾遭恐嚇。該案的受害人表示,在案發後還受到來自李天一的恐嚇和威脅。

受害人律師回擊李天一新任律師

李天一案的原辯護律師薛振源請辭後,李天一的母親夢鴿又委託了北京京聯律師事務所律師陳樞與北京冉民律師事務所律師王冉為李天一案的新任律師。

日前李天一的新任代理律師發表聲明,指責公安機關及媒體對李天一構成侵權,並要為其做無罪辯護,此言引發輿論大嘩。

7月11日上午,北京中首律師事務所律師田參軍,作為該案受害人楊女士的代理律師發聲明予以回擊。

聲明中,田律師對李天一律師此前的聲明逐條駁斥,不但認為律師為李天一做無罪辯護對楊某造成身心的巨大傷害,還有悖於律師的職業操守,更指楊某在案發後還受到來自李某某的恐嚇和威脅。同時,田參軍也認為並無證據表明北京公安局率先以真實姓名向社會披露了李的信息,並認為媒體有權對公眾人物的私生活進行一定的監督和報導。

受害人曾受李某某恐嚇、威脅

楊女士的代理律師田參軍表示,楊女士感到「極其震驚、憤怒和悲哀」,因為本案的事實已經非常清楚。田律師強調,楊女士曾在「孤立無援」的情況下,被李肆意毆打、侮辱,並輪番施暴,身心和心靈都受到極大摧殘,案發後,楊女士更「多次受到李某某恐嚇和威脅,極力阻止被害人將此事張揚出去」。

田參軍還對李天一的新任律師進行聲討,稱其為李天一做無罪辯護,是不顧自身形象和聲譽,冒天下之大不韙。

李天一新律師曾在李天一涉輪姦案公訴的檢察院工作

7月9日,北京海澱區法院已受理李天一等5人涉嫌強姦一案。根據檢方指控,被告人李天一等5人的行為構成強姦罪,且系輪姦。海澱區法院將對該案進行審理。

李天一的兩名新律師發聲明稱,北京警方案發後向社會披露未成年人李某的真實姓名,涉嫌侵權。

媒體繼續窮追李天一案的進展。《新京報》報導以「李天一新律師曾在該案檢察院任職 或有利益衝突」為標題,稱受害人律師質疑李天一新律師「曾在海澱檢察院工作」。

李天一的兩個新律師發出聲明後,該案受害人代理律師田參軍在微博中對其中一名律師王冉的職業身份提出質疑。

微博稱,「李某新聘律師王冉的主要工作經歷:2001年7月至2009年7月,北京市海澱區檢察院工作;2009年7月至2011年7月,北京豐友律師事務所工作;2011年7月至今,創辦北京冉民律師事務所,專職律師並兼任數家公司法律顧問、首席律師。李某一案正好是海澱檢察院公訴的,巧了!」

公開資料顯示,王冉的確曾經在2001年7月至2009年7月在海澱區檢察院工作。

《新京報》報導,執業證號為11101201110226466的王冉系北京冉民律師事務所的專職律師,2009年9月30日取得資格證後,首次執業發生在2011年1月5日。

中共《檢察官法》明確規定:檢察官從檢察院離任後二年內,不得以律師身份擔任訴訟代理人或者辯護人。檢察官從檢察院離任後,不得擔任原任職檢察院辦理案件的訴訟代理人或者辯護人。

李天一新律師未正面回應

7月10日,海澱檢察院未回應向其核實王冉身份的《新京報》記者。

而王冉稱,已留意到相關質疑,「畢竟現在案子還沒審結,等審結了咱們還可以聊聊。」

自李天一的新律師公開發聲明,並對媒體稱將為李天一做無罪辯護,引發又一輪輿論熱議和坊間吐嘈。

法律學者,名博主徐昕轉發北京海澱區《大案》官方微博消息:律師要為李天一做無罪辯護,推測:難道是因為戴套了?

「塞北一孤狼」嘲諷說:最好辯護到讓受害人向李某賠禮道歉。

「章文的文章」:無罪辯護?我看這是聰明人在辦蠢事。

「阿玉liyujing」:李雙江夢鴿的兒子輪姦民女,他們則強姦民意。讓律師做無罪辯護,簡直是在踐踏法律!一點悔改和歉意都沒有,何來社會和民眾的寬容?作孽太多,報應太多。只有向受害者道歉,向社會表示深深地懺悔,自己才能解脫……一味玩弄欺騙和金錢收買,必將把自己置於難堪之地……醒醒吧!

酒吧貼有「未成年人禁入」 酒吧人員:李天一每次來都自己開車

李天一的新律師在聲明中稱,案發前,李某等未成年人深夜在某酒吧內,經多名成年男女酒吧人員陪酒勸酒大量飲酒。律師認為,該酒吧允許未成年人進入,並向未成年人售酒,應承擔責任。

7月10日晚8時許,《新京報》記者進入事發酒吧探訪,酒吧人員還原了案發當晚的一些細節。

首先,事發酒吧的地下一層的入口處寫有「18歲以下未成年人禁止入內」的標示。

酒吧工作人員稱,一直嚴禁未成年人進入。李某及同伴,每個人都長得人高馬大,個頭很高,並且每次來都自己開車,看不出其未成年。

楊女士的辯護律師認為,李天一的父母並未履行該義務。另外,其父母也未按照法律規定,對未成年人進行引導,以預防和制止未成年人吸煙、酗酒、流浪以及聚賭、吸毒、賣淫。

「並不存在勸酒」

對於李天一的新律師所稱的酒吧人員陪酒勸酒等,酒吧人員稱,當晚李某等人在酒吧內開了一間包間,除他們7人外,包間內還有酒吧的兩名工作人員,「其中有一名年輕男性酒吧服務員,本來就和李某等人相識,當晚在包間內陪他們喝酒,並不存在勸酒。」

酒吧人員稱,當晚李某等人將兩名年輕女孩帶進包間,開始和她們喝酒,「其中一名女孩中途就喝多受不了,先走了。另一名女孩同李某等人出酒吧時已經醉得不省人事,被他們扶著、抱著、拉扯出酒吧,然後他們開車將女孩帶走。」

受害女子事發第二日到酒吧求助「眼眶發青、發紅,鼻樑處有瘀血」

酒吧人員回憶,事發第二日,女孩在未報警的情況下,先來到酒吧求助,希望查到李某等人的個人信息。他稱,「那天她來酒吧時,眼眶發青、發紅,鼻樑處有瘀血,自稱事發當晚被李某等人毆打,身上也有傷痕,手不停發抖,顯得很惶恐。」

酒吧人員表示,當晚酒吧發生的一切都有監控錄像,警方早已將錄像提取。

海澱警方通報未提及李天一真實姓名 尚未回應「侵權」

針對李天一新律師聲明中所稱的「北京警方案發後向社會披露未成年人李某的真實姓名,涉嫌侵權。」目前,海澱警方尚未回應「侵權」。

而據《新京報》記者查詢,2月22日上午,網上曝出李某輪姦案。當日下午,海澱警方向媒體通報,並未提及李某的真實姓名。

(責任編輯:劉曉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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