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溫、卑詩南部本月起禁明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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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3年08月04日訊】 由於近期持續的高溫乾燥天氣,卑詩消防人員已發布明火禁令,從8月1日中午起,在南部沿海一些地區禁止使用明火。
  
卑詩野火管理處(B.C. Wildfire Management Branch)發布的該禁令規定,在沿海消防中心以南沿海,包括溫哥華島、低陸平原、菲沙河谷、惠斯勒和彭伯頓區,陽光海岸和中央海岸部分地區的公園、官方和私人土地上,禁止使用篝火及一切明火。
  
消防信息官員Melissa Welsh表示,禁令包括篝火,工業燃燒,煙花,tiki火炬,孔明燈和燃燒桶,但做飯用的丙烷爐或煤球爐不在其中。
  
卡里布消防中心(Cariboo Fire Centre)南部的營火禁令也於該日中午生效。明火禁令還包括中部的Okanagan-Similkameen 地區及Vernon市。明火禁令在卑詩省南部大部分地區已經生效。
  
野火管理處表示,他們今年所處理的火災中有三分之一是人為造成的。違反該禁令可被罰345元。縱火或不經意導致的野火,或會被處以100萬元的罰款和3年監禁,並須支付消防費用。明火禁令預計將持續到10月15日。

责任编辑:何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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