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擬訂社工執業專法 台衛福部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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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9月26日報導】(中央社記者王靖怡台北26日電)國民黨籍立委王育敏初步擬訂社工人員執業安全條例草案;衛生福利部社會救助及社工司長李美珍今天說,也希望朝這方向走。

中國國民黨籍立法委員王育敏在立法院舉行公聽會表示,據康健雜誌日前調查指出,全國逾9成兒少保護社工曾受輔導個案騷擾、恐嚇、跟蹤或攻擊,可見社工普遍暴露在高執業風險中,希望專法能強化保障社會工作人員執業安全。

初步草案規定,對從事危險性職務社工人員,雇主應根據其職務危險程度,給付社工「危險津貼」;社工執行高危險性職務,可請求警方陪同;危險程度較低或只是有疑慮,可請村、里長或其他社工等人陪同,危險程度分級授權中央主管機關訂定。

初步草案也規定,地方或中央主管機關要設立社工人員安全防護申訴評議委員會,由社工專業組織代表及相關學者專家各1/2組成,接獲社工人員申訴後3天內展開調查,30天內作成申訴評議書。

6年前曾遭個案家屬施暴的中華民國醫務社會工作協會秘書長施睿誼在會中說,從過來人經驗,復原歷程走得非常辛苦,社工受創後重返單位,仍須面對其他個案,要讓他們有勇氣繼續執業,應更具體保護及保障受害社工繼續工作權益。

與會的勵馨社會福利事業基金會專員陳貞吟表示,建議不應讓當事人自行啟動流程,或許可參考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調查小組方式,當事件發生後,調查小組就會啟動,以保障當事人;並希望危險職務分級訂定時能邀民間團體共同參與討論。

李美珍在會中說,衛福部很重視,與會民間團體代表意見她有聽進去,或許可再做些考量。不過,對危險分級的不確定性感到困擾,未來如有繼續談下去,一定會邀民間團體,包括專家學者與會,聽取不同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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