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虐死案另批被告 重修復式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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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月11日報導】(中央社記者林恆立彰化縣11日電)高中生詹淳寓遭虐死案昨依傷害致死罪起訴陳巧明等8人,尚有11名被告涉偽證罪,彰檢將另行偵結,以修復式司法理念處遇。

彰化地檢署襄閱主任檢察官黃智勇今天指出,首波偵結起訴的陳巧明等8名被告,都是涉及刑法傷害致人於死、強制及妨害自由等罪嫌的共犯。

全案被告共19人,其餘11名被告涉及較單純的偽證罪,依檢方目前掌握的證據,均只是當場見聞詹淳寓遭凌虐致死的人,案發後在陳巧明高度施壓之下,依指示向檢察官做虛偽的證述。

黃智勇說,承辦檢察官在偵查過程中,深切了解做偽證者的背景及可憫之處,認為對犯偽證罪者,依法固應追究刑責,但最有效且應優先推動的處遇方式,應該是針對他們施以法治教育及引進修復式司法的理念處置。

檢方目前正積極整合各界資源規劃處遇內容,以協助認罪的被告重新修復家庭關係,幫助他們的家庭回歸正常生活。

他表示,涉犯偽證罪的被告與首波起訴的傷害致死等罪非屬法律上的同一案件,刑罰及處遇內容有不同的刑事考量,檢方將在進一步釐清案情後另行偵結。

這起震驚社會的凌虐命案昨天起訴的8人,包括涉主導犯行的日月明功創辦人陳巧明、詹生母親黃芬雀、劉享易、許愛珍、吳仁甫、林甫朋、尤威評及王昱翔等,除王昱翔先前已裁定交保外,另7人昨晚移彰化地方法院漏夜召開接押庭審理。

其中尤威評、吳仁甫、林甫朋等3人裁定新台幣20萬元交保,許愛珍及劉享易10萬元交保,黃芬雀責付由女兒帶回,至於陳巧明則被裁定收押禁見,還押彰化看守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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