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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巧明
【大纪元1月11日报导】(中央社记者林恒立彰化县11日电)高中生詹淳寓遭虐死案昨依伤害致死罪起诉陈巧明等8人,尚有11名被告涉伪证罪,彰检将另行侦结,以修复式司法理念处遇。
彰化地检署襄阅主任检察官黄智勇今天指出,首波侦结起诉的陈巧明等8名被告,都是涉及刑法伤害致人于死、强制及妨害自由等罪嫌的共犯。
全案被告共19人,其余11名被告涉及较单纯的伪证罪,依检方目前掌握的证据,均只是当场见闻詹淳寓遭凌虐致死的人,案发后在陈巧明高度施压之下,依指示向检察官做虚伪的证述。
黄智勇说,承办检察官在侦查过程中,深切了解做伪证者的背景及可悯之处,认为对犯伪证罪者,依法固应追究刑责,但最有效且应优先推动的处遇方式,应该是针对他们施以法治教育及引进修复式司法的理念处置。
检方目前正积极整合各界资源规划处遇内容,以协助认罪的被告重新修复家庭关系,帮助他们的家庭回归正常生活。
他表示,涉犯伪证罪的被告与首波起诉的伤害致死等罪非属法律上的同一案件,刑罚及处遇内容有不同的刑事考量,检方将在进一步厘清案情后另行侦结。
这起震惊社会的凌虐命案昨天起诉的8人,包括涉主导犯行的日月明功创办人陈巧明、詹生母亲黄芬雀、刘享易、许爱珍、吴仁甫、林甫朋、尤威评及王昱翔等,除王昱翔先前已裁定交保外,另7人昨晚移彰化地方法院漏夜召开接押庭审理。
其中尤威评、吴仁甫、林甫朋等3人裁定新台币20万元交保,许爱珍及刘享易10万元交保,黄芬雀责付由女儿带回,至于陈巧明则被裁定收押禁见,还押彰化看守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