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師申請產假被拒 控告雇主終勝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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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4年11月14日訊】 有關卑詩教師聯盟與卑詩公校雇主協會之間有關教師產假的爭議,11月12日聯邦最高法院作出裁定,法官一致認為,剛剛分娩的教師不能因享受了懷孕期間的福利而被剝奪享有產假的權利,卑詩公校雇主協會的作法是一種歧視。
  
加拿大最高法院法官在判決書中表示,雇主不能歧視懷孕婦女,有關新生兒父母的福利計畫必須符合人權和自由憲章。並要求雙方以非歧視的方式進行協商,如果無法達成一致,需遵照早前的仲裁決定處理。
  
2011年,素里學校局聘用的一些教師因申請產假被拒,卑詩教師聯盟要求仲裁。教聯認為,產後母親有權享受懷孕期產假,所有的父母(包括剛剛分娩的母親)有權享有育兒產假。雇主、即卑詩公校雇主協會拒絕給予產後母親育兒假期是一種歧視,因為這兩個假期是有區分的,是出於不同目的設立的。
  
根據加拿大勞工法,產假(Maternity Benefit)包括懷孕假 (Maternity Leave)和育兒假(Parental Leave)。
  
儘管仲裁庭裁決,拒絕父母享受產假違反了人權憲章,但隨後卑詩上訴法院推翻了仲裁員的決定,教聯不服判決,將案件上訴至聯邦最高法院。
  
卑詩教師聯盟主席艾克(Jim Iker)表示,此次在加拿大最高法院的勝訴不僅僅是教師的勝利,也是所有懷孕或未來將懷孕的職業婦女在爭取權益方面的勝利。
  
卑詩公校雇主協會表示,他們正在審核法院裁決,但未決定是否作出回應。◇

責任編輯:魏思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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