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催淚彈或警棍港警陷兩難 公眾譴濫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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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4年12月04日訊】(大紀元記者劉毅綜合報導)香港學聯和學民思潮在11月30日升級佔領運動,號召市民包圍政府總部大樓,警察在攔阻示威人士時爆發了激烈衝突,有警察揮舞警棍把示威者打得頭破血流。警察隊員佐級協會在30日衝突後,向警隊管理層反映大量使用警棍驅散示威者,導致「好幾百人受傷」,認為改用施放催淚彈,才可令雙方保持安全距離。警方管理層擔心此舉會再度刺激公眾的觀感,引致反效果,雙方都認同現處兩難境地。

有政府消息曾指,警方在經歷9.28的催淚彈事件後,已不擬再採用催淚彈,盡量使用盾牌、警棍、胡椒噴霧作驅散示威者,但按照警隊的內部條例,警棍的武力級別僅次於警槍,高於催淚彈。

據香港《明報》報導,警方早在9月28日驅散金鐘及中環一帶的示威者時施放催淚彈,引發了更多市民不滿而走上街頭,佔領運動亦隨之蔓延。警方自此處理衝突場面時,通常使用胡椒噴霧、催淚水劑或警棍等方式。但直至10月中在清除旺角佔領區時,開始出現更多使用警棍驅散的情况,亦有示威者頭部被打,警方使用警棍毆打示威者引發公眾強烈譴責。

據了解,警隊內部的4個協會在過去兩天,曾與警隊管理層舉行定期的交流會面,而警察隊員佐級協會曾經反映,近日大量使用警棍驅散示威者,確實令「好幾百人受傷。警員有傷、市民更多(受傷)」。協會認為,施放催淚彈雖然「畫面上較震撼」,但可與示威者保持距離、避免身體接觸。

但警方管理層擔心再放催淚彈會再度刺激公眾觀感,引起反效果;雙方認同使用武力方面確實有兩難局面。

有資深警官向《明報》表示,每次行動前曾向前線多次重複說,使用警棍不能打頭,只能擊向手腳,但相信場面混亂,不排除有人在混亂中意外擊中示威者。但他承認有部分警察在行動中「有情緒」,有部分警員亦早置形象於不顧,令現場口角頻生、出現互相有挑釁語句的情况。

在12月1日海富天橋清場後,有警察面帶微笑走上天橋;有警察在天橋上向示威者豎中指;有警察作出放馬過來的挑釁手勢;有眾多警察拍掌,這些行為激怒了橋下的示威者,他們認為警察此舉完全是在挑釁,完全背離了執法者的形象。

3日下午,20名醫生、學者、律師、文化人及教牧人員到灣仔警察總部外,抗議及譴責警方在旺角及金鐘使用過份暴力清場,甚至連現場的救護人員也不放過,多名醫護人員被打傷。

佔領行動醫療隊召集人歐耀佳醫生表示,12月1日凌晨在龍和道及添馬公園進行急救時,多次遭警察驅趕,眼見傷者正接受包紮照樣以警棍攻擊,「見人就打」,海富中心外的救護站亦被警察衝擊,行動中至少有16名救護員及33名協助救人的義工受傷。他指救護團隊本着人道立場去拯救傷者,不論政治取向;救護員及傷者均受《日內瓦條約》保護,要求警務處處長曾偉雄問責道歉,要求政府及警方解釋交代。

中大教育學院副教授蔡寶瓊表示,連日來看到警方濫權行為,認為是一個壞的示範,擔心未來幾代的人要活在警權社會。

協助被捕佔領人士的大律師楊岳橋則表示,過去的一星期,特別令人心痛,他在警署見到不少佔領人士滿臉鮮血,質疑警方作為公權力的代表,是否有必要用到這種程度的武力。

中文大學自學中心高級講師陳燕遐在抗議現場宣讀由84位學者及文化人聯署聲明,要求當局馬上停止暴力鎮壓及政治檢控,並釋放所有無辜市民,同時要求監警會徹查清場行動中對警方的指控。她表示,聯署人或會發起更多行動,包括遊行。

香港人權監察總幹事羅沃啟稱,現時的佔領者一般採取和平示威方式,即使自製盾牌也屬保護性質,通常只有前排的示威者才會衝撞,亦以身體推撞為主,認為無論是警棍或催淚彈都不應使用,如過往採取胡椒噴霧方式驅散亦可,羅沃啟形容警方近日猶如將警棍作處理人群程序的「標準用法」為「恐怖」。

責任編輯:李曉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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