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FA:《炎黃春秋》向廣電總局提行政復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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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4年12月05日訊】(自由亞洲電台特約記者喬龍報道)中國以敢言著稱的政論雜誌《炎黃春秋》月刊因被變更主管主辦單位,已經委託北京著名律師莫少平代表該雜誌社,向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提出行政復議的要求。莫少平週四接受本台採訪時證實,行政復議是要求上級部門提供法律依據,六十天內必須作出回覆。另外,該雜誌社前總編輯吳思證實,他已正式辭職,相關手續還未完成。

在中國高層主管意識形態部門的壓力下,北京政論月刊《炎黃春秋》被要求變更主管主辦單位。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於今年9月15日通知中華炎黃文化研究會,限令《炎黃春秋》在2個月內,即11月30日前,完成將主管部門改屬文化部屬下中國藝術研究院。目前事件又出現新情況。

據本台獲悉,《炎黃春秋》不久前委託北京著名律師莫少平,要求新聞出版廣電總局提供變更主管單位的法律依據。

莫少平週四接受本台採訪時證實此事。他說,已經接受代理該雜誌社行政復議案。

「新聞出版廣電總局下了一個文,要求變更炎黃春秋雜誌的主辦主管單位,這是一個具體的行政行為。現在我們受炎黃春秋的委託,提起行政復議。我們覺得你強行變更炎黃春秋的主管主辦單位,沒有充分的法律依據,而且也不合理。現在是向作出具體行政行為的新聞廣電總局,提起行政復議。」

根據相關法規解釋,行政復議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不服行政主體作出的具體行政行為,認為行政主體的具體行政行為侵犯了其合法權益,依法向法定的行政復議機關提出復議申請,行政復議機關依法對該具體行政行為進行合法性、適當性審查,並作出行政復議決定的行政行為。

莫少平律師說,十天前已經提出行政復議申請。

「按照中國行政復議法規定,對於部委一級的第一次提出行政復議的機構,就是作出具體行政行為的機構,如果他不服,第二步才可以或者向國務院,要求他進行行政裁決,或者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我們現在是第一步,先向新聞出版廣電總局,提起行政復議。」

記者:現在他受理了嗎?

莫少平:他必須受理,已經給他了。他可以裁決維持,那我們就向法院提起訴訟或向國務院提起行政裁決的申訴。現在還沒有回覆。

本台上個月曾報導,該社法人代表兼總編輯吳思口頭提出辭職,由楊繼繩代理總編輯。

據稱,這次辭職風波是因為年輕員工與老一輩就雜誌社如何擺脫當前的困境有不同意見,但雙方希望繼續辦好雜誌的目標是一致的。這次炎黃提出行政復議時,法人代表仍尚未完成變更手續。

吳思週四接受本台查詢時稱:「我已經離開雜誌社了,您打電話問別人吧,我現在不好替雜誌社說話。」

記者:但是您現在還是法人代表。

吳思:我已經辭職了,只是名義上還掛著那個名,還沒有辦理手續。我已經有一個月沒有去雜誌社了。

記者:當時是不是您以法人代表的身份提出的?

吳思:行政復議,是。

記者:胡德平與陸德有沒有來接社長?

吳思:這個事情別問我,這是雜誌社自己的事。

據記者獲悉,《炎黃春秋》被強行變更主管主辦單位已經完成,但該雜誌社之前邀請的中共前總書記胡耀邦的兒子胡德平接掌社長,國務院前副總理陸定一的兒子陸德任常務副社長及法人代表,希望該雜誌保持原有的風格,但兩人至今沒有到任。

責任編輯:李金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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