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3月15日報導】(中央社記者吳靜君台北15日電)為了解決跨國消費金融資訊處理,金管會鬆綁消金業務不可境外辦理業務,修正金融機構作業委託他人處理內部作業制度及程序辦法。
為了加入跨太平洋夥伴協定(TPP),外商銀行期待可以突破「跨國消費金融資訊處理」障礙。
依據金融機構作業委託他人處理內部作業制度及程序辦法第18條規定,本國銀行不得將消費金融業務相關資訊系統的資料登錄、處理、輸出等事項委託至境外辦理。
不過對於須將資訊整合的外商公司來說,若要在台灣設置資訊系統處理,恐怕會增加不少成本。
因此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業務會報預告通過銀行的消金資訊系統可以委外、境外辦理。
金管會官員表示,雖然開放銀行的消金資訊系統可以委外、境外辦理,但是銀行還是要做好客戶的資料保護。當然金管會有權力定期的金融檢查或專案金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