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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電銷確認親簽範圍 擬不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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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3月15日報導】(中央社記者吳靜君台北15日電)台灣金管會表示,近日將發函給保險公司,仍然希望要保人與被保險人為不同人時,都可以確認親簽,但是親晤可以由生調人員、區域代表人確認即可,不一定要業務員。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近期規範電銷保單與核保招攬嚴格監理,壽險業提出彈性方案。以電銷保單來說,若要被保險人為不同人時,壽險 600萬元以上,以生存調查、醫師健檢等方式代替親晤,至於保額以下的保單,以電話、簡訊確認。

金管會官員認為,需要親晤的保單僅是電銷保單的一種,與業務員拉保險來說,需親晤的範圍已經限縮,因此不宜再調整。

另外,金管會官員認為,電銷保單確認親簽的方式,可以給予彈性,不需要由業務員親晤,可以由生調人員或者地方區域保險公司代表親晤即可。

至於核保的部分,金管會要求,各公司核保時要增加生存調查。例如壽險累積投保超過500萬元要進行生調,以確認被保險人確實生存、600萬元以上要體檢、財力證明等。

甚至,有40多項異常徵兆,例如男性職業是家管、適婚年齡卻未婚、獨居者,業者也必須做生存調查。

壽險業還是有提出共同意見,像是落實核保理賠的自律規範、加強財務核保,例如同一被保險人累計其他保險公司人壽保險及傷害保險投保金額超過被保險人家庭年收入的20倍等案件,要加強核保;調整生調門檻;與微型保單等保額低的案件,可以被排除。

官員表示,壽險業者期望,可以依據公司規模分級管理,這部分還需要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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