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14年03月20日訊】記者近日接到爆料:越南籍歸國華僑徐桂新在深圳市光明華僑農場種植的樹被人全部砍掉,報警一直沒有處理。記者第一時間趕到現場瞭解情況。
據瞭解,徐桂新為越南籍華僑,1978年排華回到祖國,安排在廣東省深圳市光明華僑農場鳳凰隊居住,在當時情況下,當解決僑民生存問題,該農場領導大力鼓勵和支持開荒種植荔枝來解決僑民的生存問題,徐桂新的父親徐富福於80年代崗位制種植和開荒種植荔枝,果園地塊位置距離現在高鐵光明城站東面約300米。當時徐富福的果園種植面積約10畝,開荒種植約肆拾畝(40畝)。在2004年徐富福因病故,徐桂新子承父業繼承果園種植。
然而2013年的6月6日,早上8點左右徐桂新回到果園,發現果樹基本被人全部砍掉!到中午2點多抓到砍樹工人,他們隨即聯繫鳳凰果場麥永輝場長過來處理。麥場長來到現場即說是光明林果公司法人陳水森帶隊砍的。
徐桂新瞭解情況後立即向深圳森林公安李科長接電話和深圳市110報案,當時市森林公安局李科長(18939070715)派當地森林巡防員跟當地民警趕到事發現場瞭解情況,隨即表示他們處理不了。作為國家執法機關,居然面對違法情況無法處理?這是否涉及到嚴重違紀呢?執法部門既然不能保護公民的合法財產,那麼公民所交的稅收是否白交了?
在事發的第二天徐桂新找到陳水森總經理討要說法,陳水森總經理表示砍樹事件是光明集團總經理吳石仕帶隊砍的,他們果場只是進行協助。
在國內一片標榜法治的今天,此事真的讓人無法理解。在當事人徐桂新不知情的情況下:第一,沒有任何征地公告;第二,光明集團自己請評估,對徐桂新果園進行清點,但不用業主在場確認;第三,沒有組織任何聽證會;第四、沒有與徐桂新簽訂任何補償協議。卻在2013年5月份光明正大的砍了約8畝的荔枝樹。理由是做公路要配合政府,還對外宣稱處理好賠償問題,而徐桂新根本不知情,不知道到底是跟哪位處理好了賠償?
近日徐桂新的果場再次被偷砍約20畝荔枝樹,按當時種植規格來算是4米*5米種一棵樹,那麼壹畝地可以種約34棵再乘以28畝,大概有952棵果樹被砍掉。83年種樹至今30多年的心血就這樣被毀於一旦!
更讓人無法理解的是果樹被砍掉,報警相關部門過來卻是直接說無法處理,要求開報案回執,沒有。難道光明集團領導真的可以一手遮天,權大於法?妄顧國家法律,可以以權謀私,為所欲為?為甚麼執法機關要充當其保護傘?難道今天國內所說的法治還是一紙宣言,紙上談兵?
(責任編輯:魏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