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书:一手遮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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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4年03月20日讯】记者近日接到爆料:越南籍归国华侨徐桂新在深圳市光明华侨农场种植的树被人全部砍掉,报警一直没有处理。记者第一时间赶到现场了解情况。

据了解,徐桂新为越南籍华侨,1978年排华回到祖国,安排在广东省深圳市光明华侨农场凤凰队居住,在当时情况下,当解决侨民生存问题,该农场领导大力鼓励和支持开荒种植荔枝来解决侨民的生存问题,徐桂新的父亲徐富福于80年代岗位制种植和开荒种植荔枝,果园地块位置距离现在高铁光明城站东面约300米。当时徐富福的果园种植面积约10亩,开荒种植约肆拾亩(40亩)。在2004年徐富福因病故,徐桂新子承父业继承果园种植。

然而2013年的6月6日,早上8点左右徐桂新回到果园,发现果树基本被人全部砍掉!到中午2点多抓到砍树工人,他们随即联系凤凰果场麦永辉场长过来处理。麦场长来到现场即说是光明林果公司法人陈水森带队砍的。

徐桂新了解情况后立即向深圳森林公安李科长接电话和深圳市110报案,当时市森林公安局李科长(18939070715)派当地森林巡防员跟当地民警赶到事发现场了解情况,随即表示他们处理不了。作为国家执法机关,居然面对违法情况无法处理?这是否涉及到严重违纪呢?执法部门既然不能保护公民的合法财产,那么公民所交的税收是否白交了?

在事发的第二天徐桂新找到陈水森总经理讨要说法,陈水森总经理表示砍树事件是光明集团总经理吴石仕带队砍的,他们果场只是进行协助。

在国内一片标榜法治的今天,此事真的让人无法理解。在当事人徐桂新不知情的情况下:第一,没有任何征地公告;第二,光明集团自己请评估,对徐桂新果园进行清点,但不用业主在场确认;第三,没有组织任何听证会;第四、没有与徐桂新签订任何补偿协议。却在2013年5月份光明正大的砍了约8亩的荔枝树。理由是做公路要配合政府,还对外宣称处理好赔偿问题,而徐桂新根本不知情,不知道到底是跟哪位处理好了赔偿?

近日徐桂新的果场再次被偷砍约20亩荔枝树,按当时种植规格来算是4米*5米种一棵树,那么壹亩地可以种约34棵再乘以28亩,大概有952棵果树被砍掉。83年种树至今30多年的心血就这样被毁于一旦!

更让人无法理解的是果树被砍掉,报警相关部门过来却是直接说无法处理,要求开报案回执,没有。难道光明集团领导真的可以一手遮天,权大于法?妄顾国家法律,可以以权谋私,为所欲为?为什么执法机关要充当其保护伞?难道今天国内所说的法治还是一纸宣言,纸上谈兵?

(责任编辑:魏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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