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纪元2026年07月31日讯】7月30日,杭州一男子购买了三张机票,7分钟后申请退票,被扣了2022元(人民币,下同),仅退回675元。
7月31日,来自杭州的张先生向“极目新闻”反映,7月30日,他和妻儿一家三口从杭州到三亚旅游。到三亚当天,他便想着将回程的机票提前买好。他打开12306 App,从“飞机票”端口进入,购买了三张从三亚飞往杭州的机票,每张机票加机建燃油费总共899元,共计支付2697元。付款7分钟后,张先生发现自己买错了时间,便立即申请退票,结果发现每张机票仅退款225元,每人扣除674元,三张票共计扣除2022元。
张先生提供的相关截图显示,三张机票的下单时间为7月30日下午1时54分,为长龙GJ8096次航班,8月4日上午9时50分从三亚起飞,12时55分抵达杭州。30日下午2时01分,张先生在平台申请退款,退票原因为“我要取消行程,不想飞了”。“实际是因为时间买错了,我本来要买8月5日的航班,没想到只隔了7分钟就扣了我2022元。”张先生说。
长龙航空客服回应称,航司有针对买错票的相关政策:旅客错购机票后在两小时之内购买了同一航司正确行程的机票,可以申请买错的机票全额退款。针对张先生遇到的情况,需由其本人与航司联系咨询。
“极目新闻”通过12306平台查询张先生所购同一航班的“退改签说明”发现,该项对操作时间、退票手续费以及改期手续费均有明确规定,退票手续费根据操作时段分375元/人、674元/人、712元/人三个档。
北京卓浩律师事务所律师张建认为,从法律角度看,张先生遭遇的高额退票费可能属于不合理的“霸王条款”,其核心问题在于退票费远超航空公司的实际损失,违反公平原则。此外,航司负有“显著提示”的义务,对于退票费这类重大利害关系条款,航司或平台必须以显著方式提醒消费者。如果规则藏在不起眼的地方,消费者有权主张该条款不成为合同内容。
责任编辑:夏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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