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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勞退月領條文易混淆 擬修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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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3月21日報導】(中央社記者陳至中台北21日電)勞工退休條例規定,新制年資滿15年以上「得」領月退休金,條文語意不明確,讓人誤以為可領一次退休金,勞動部考慮修改文字。

勞動部表示,勞退新制規定,年資15年以下領一次退休金,年資15年以上領月退休金,勞退新制實施9年來都是如此。這次修法只是因為條文中「得」領月退金的文字,常讓人誤以為可以選擇一次領或月領,考慮修正文字,讓規定更明確。

至於,外界屢有建議因應時空變遷和勞保年金上路,應開放勞退一次領的聲音。勞動部表示將徵詢各界意見,再決定是否要修改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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