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繼承法實施 省府設遺囑週

司法廳長:新法例令訂立遺囑和死後分配遺產更簡單、清晰和快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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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4年04月03日訊】 (大紀元記者陳怡然溫哥華綜合報導)3月31日起,卑詩省新的遺囑、遺產和繼承法案(The New BC Wills, Estates & Succession Act,WESA)已經開始實施,該法案在遺產管理程序方面有了明顯的變化,也引入了無遺囑繼承的新規則。省府還首次將3月31日至4月6日設訂為立遺囑週(Make-a-Will Week),提升省民對立遺囑的意識。
  
新法案將卑詩省一些法例條文追溯到1837年的遺產和繼承規畫法現代化,透過將七項不合時宜的法案簡化成單一法案,令遺產規畫更容易為公眾明白和操作。省司法廳長蘇安彤(Suzanne Anton)星期二表示,新的法例將會令公眾在立遺囑和死後分配遺產時,更簡單、清晰和快捷。這是自1920年以後,最大的一次遺產繼承法修訂案。她說,「當今世界的狀態和操作都同1837年相比有很大的不同。」而所有的現有遺囑繼續有效。
  
省府估計,大約45%的成年卑詩省民,都沒有訂立遺囑,即使在卑詩省訂立遺囑已變成相當簡單的事。這可能意味著在決定孩子的監護權和在死後分配資金和財產上,他們沒有意願。
  
據《溫哥華太陽報》報導,一位專門從事房地產策畫、信託和管理的律師Kirsten Jenkins認為,這是一個更新和現代化的立法,儘管有成長的煩惱,但整體上是良好的。他說,法院還將在事實婚姻配偶的定義調整上做出司法解釋,這似乎允許一方單方面終止關係,從而會影響另一方的繼承權利,他很想知道法庭最後會如何處理這類案件。

新法大修遺囑意圖

新法最大的變化之一,就是遺囑意圖。舊法規定遺囑必須有嚴格的格式,新法則放鬆了對格式的要求。法院有權裁定不符合遺囑格式的文件為有效遺囑。如果能證明死者意圖,法院也有權修補遺囑中的錯誤。
 一些律師對此頗為關注,他們認為這顯然擴大了法院的權利,並打開爭議之門。例如,沒有有效簽名的文件、律師和被繼承人討論的筆記、遺囑草稿的電子版,都可以成為法官確定立遺囑人意圖的證明。但是司法廳官員透露,其他省份的法官在使用此類材料時卻是非常保守的。而卑詩省的法官將如何詮釋新法,以及新法是否會帶來更多訴訟,就要拭目以待了。

引入無遺囑繼承

新法還在無遺囑時,配偶和子女的繼承分配上有變化。
  

舊法規定配偶先分得6.5萬加元,然後分得剩餘部份的一半(若只有一個孩子)或三分之一(若有兩個以上的孩子)。配偶還繼承家的家具和房屋的居住權。
  
新法則規定,如果孩子是死者和配偶雙方的孩子,則配偶先分得30萬加元,如果有死者前一段婚姻的孩子,則配偶先分得15萬加元。剩餘部份配偶分得一半,孩子們平分另一半。配偶可以選擇買下婚姻居所或選擇當作配偶份額的一部份。但是這個選擇必須在遺囑認證或者遺產管理認證之後180天內作出。
  
如果沒有配偶和子女,舊法規定按照血統的遠近繼承,新法則有異。如舊法下,認為叔叔比表弟更近,叔叔繼承但表弟不得繼承。新法則規定雙方有同樣的繼承權利,因為雙方都是爺爺的後代。
  
此外,新法還將立遺囑的年齡從19歲降低至16歲。◇

責任編輯:易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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