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酷刑不禁 冤案難除》

唐吉田在建三江被綁架施酷刑16日紀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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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4年05月06日訊】2014年3月20日上午,唐吉田、江天勇、張俊傑及王成四位律師連同數名委託人,前往位於黑龍江省佳木斯市的建三江農墾總局青農山農場「法制教育中心」,要求釋放被非法拘押的法輪功學員。然而卻被建三江警察綁架達十六個日夜,期間遭受酷刑,以下是其中一位律師唐吉田撰寫的「《酷刑不禁 冤案難除》–難忘在建三江公安手裡的十六個日夜」全文:

唐吉田:難忘在建三江公安手裡的十六個日夜

2014年3月21日8時許,有兩個當事人家屬來建三江格林豪泰酒店找王成和張俊傑律師準備去建三江農墾檢察院的文書。我和江天勇一個房間,我起床後抹藥,突然有人猛烈砸門踹門,眨眼功夫門就被踢開,防盜鏈也難以擋住瘋狂的破門者。我本能地從床上下來,江天勇也不得不下床。進來的6、7個人竄到我們身邊,要求我倆收拾東西,我們見來人身著便服,就問他們是幹甚麼的,其中有個傢伙惡狠狠地說他們是警察。既然自稱是警察,做事就要有依據,講程序。我和江要求他們出示證件,其中有個年長且壯實的掏出來在我們面前晃了晃,我沒看著,江說該人姓翟。

被抓律師江天勇、張俊傑、王成、唐吉田。(明慧網)

我倆把東西草草裝到箱包裡,馬上就被這些不亮身份的人反背著胳膊押往樓下,走樓梯過程中押我的人罵罵咧咧的,說甚麼我們一來把他們折騰得沒法正常休班。

酒店門口停了很多車,有近二十名警察,兩個女性家屬已經被控制在車裡,張俊傑、江天勇、王成也陸續被押到不同的車裡,我們的箱包被集中放在一輛麵包車裡。我這輛車裡有4、5個沒穿制服的警察,有被稱之為李隊的,其中有兩個在兩邊夾著我。車開到一個警局門口停了一小會兒,就直接往建三江街外開,先過了一個高速公路收費站,在高速上面開了一陣子,又下來走普通公路,30分鐘後開到大興公安分局院裡。

在大興分局被施以酷刑毒打

在大興分局,他們把我押到詢問室一樓最裡面的一間屋子,由二個協警看押。過了一會,我看到有幾個沒穿制服的人把我們的箱包拿到裡面的空屋子裡,其中有一位自稱姓劉的還扛著攝像機過來,讓我把包裡的東西掏出擺在地上,他對物品進行攝像。攝完後,這些人又讓我裝起來,放在裡面那間屋子的牆角。接著協警把我帶到靠近樓門的一間詢問室,我走前看到張俊傑、王成也陸續被叫到裡面屋子拍攝各自的箱包。

在詢問室裡,這些人把我固定在一個鐵椅子裡,除了看押的協警,前後有7、8個不穿制服的人出沒,其中有於文波、姚武君、陳奇、白某、徐某(可能是法制科的,後知警號151505)、被稱之為李局或李隊的。

白某和一個協警(警號XJ1060)對我進行詢問,我提出看白某的工作證,並且應由兩名正式警察進行,且應告知我訴訟權利並全程同步錄音錄像。白某聽完非常生氣,不僅罵我,還扇我耳光,並用未啟封的礦泉水瓶擊打我面部,我感到頭昏眼花,大牙也掉了兩塊兒。於文波等人也幫白某打我後腦杓、脖子等部位,他們邊打邊罵,說我居然敢碰國家定性了的falungong案子,大概不知道專政的厲害,還能推翻共產黨咋的?!

我和他們辯稱法律沒有禁止我為受害人維權,即便林彪、江青他們一夥的,也要有人進行辯護。

所謂國家定性,並沒有法律上的體現,何況世界上已基本沒有哪個國家再給思想定罪的呢?!他們又說洗腦班是國家對這些被關押者進行幫助的場所,每年要花好多錢,一些家屬願意送人來,被轉化者對政府也心存感激。

我反駁到,國家有沒有權利不經拘留逮捕審判就把人關起來,如果家屬及被轉化者心甘情願,為何還要勞民傷財來抓人或關人呢?!整個上午,白某和其他人基本理屈詞窮,時不時威脅、恐嚇,還說我放著更掙錢、無風險的事不做,腦袋不正常。

詢問中,我曾讓他們想想「邪教 黑社會」這類說法是否有賊喊捉賊的味道。

中午,他們輪班吃飯,我除了喝了點水,從早上開始滴米未進。

下午,白某和於文波等人陸續回到詢問室裡,他們力圖讓我承認去青龍山洗腦班的人都是我們找的,還問案件代理收辛苦費的情況。對此,我不予配合,並再次強調他們不出示證件、不告知訴訟權利、不是兩名正式警察詢問、不同步錄音錄像等行為不合法,不反映本人意願的筆錄我不會簽。

那個協警打出來筆錄遞給我,我一看好多地方都有出入,尤其是沒把我的辯解加進去。於是,我明確表示這筆錄不能簽。白某等人惱羞成怒,讓人把我雙手反銬在背後,同時用頭套套住腦袋,在於文波等的指揮下,深一腳淺一腳的把我押出詢問室,出樓門下台階,沿著並非直線走到一處房子,憑印象應是大興分局某個角落的秘密行刑室。進到裡面,他們用繩子從我雙手中間手銬的連接處綁起來,然後像是升降機一類的東西把人整個吊起來,我的腳離開地面,臀部只能後撅,頭像鴨一樣前伸。

吊完了,於文波等人邊罵邊打,具體用拳還是其他器物無法看到,就是前胸砰砰作響,有人也踢我的腿,後背和臀部多次撞到牆上。他們打了十來分鐘,我頭嗡嗡響,渾身流汗,疼得呲牙咧嘴。

有人說要把我挖坑埋了、活體取腎或者和張成澤一樣被犬決。還有人誣稱我炒作的目的就是為了圈錢,不相信我才收一萬元辛苦費,堅持要我承認收了更多,並威脅要至少罰十萬元,讓我傾家蕩產。連續擊打及惡語相逼,兩頓沒吃飯的我整個人都快散架子了,被迫答應可以和他們好好談。

他們聽我說可以配合,並沒有馬上把人放下來,而是繼續威脅了一番才鬆開繩子。我被他們深一腳淺一腳地押回詢問室,坐到鐵椅子上後頭套才被摘掉,但雙手仍被反銬在背後。接下來白某和其他人繼續按照他們的意圖問話,這時我已難以完全堅持上午的立場,有一搭無一搭地回答他們,但儘量不過多涉及其他朋友,感覺他們問得過分的話,我也偶有辯解,換來的仍是用手或礦泉水打耳光、後腦杓、脖子等部位,於文波等人還順我脖領子澆我後背兩次礦泉水,一直濕到臀部,凍得我直打哆嗦!不僅如此,他們還威脅要把我也送到青龍山洗腦班進行強制轉化!

《酷刑不禁 冤案難除》

17時30分許,我被迫在筆錄上簽字。結束詢問前,白某說我敬酒不是吃罰酒,意思是不合作沒啥好果子吃。他們幾個還說,以前falungong學員見到他們都有些心虛,我們來了以後這些人敢於出來找他們交涉,主張權利,聽口氣這些警察每個人都對我們充滿了刻骨仇恨。

詢問結束後,這幫警察仍舊把我反銬著押到了大興公安分局值班室,由協警和警察看著。22時許,協警給我拿來兩個口感很差的小麵包,這是全天吃的唯一一點食物!即便是吃飯,他們也沒有把手銬完全打開,只不過是由反銬變成了銬在前面。

整個晚上,不斷有警察過來和我理論,尤其是徐某,想讓我接受所謂「x教」的定性,他們不理解我為甚麼放著大錢不掙,做這些收益少、風險大的事。我因為身上疼痛和疲乏,簡明扼要的回應了他們:法律只能評價人的行為,文明國家沒有X教罪;只要是中國公民受到公權傷害,願意委託,我又有條件,都可以提供力所能及的法律幫助。

由於身體不適,屋裡有人抽煙,加上和他們爭辯,我只是在沙發上坐著瞇了幾回。後半夜那個做筆錄的協警來問過家裏人的信息,我把妹妹的電話給了他,猜想可能要被拘留了。

誰說中國的人權只比美國好五倍?這刑訊逼供的手法恐怕要比美國厲害5千倍!遭受酷刑後,我被迫在與事實不符的筆錄上簽字,還被迫在放棄代理非法拘禁犯罪被害人的刑事控告和放棄對我非法拘留及酷刑的控告權利的文書上簽字。

青龍山洗腦班是非法拘禁犯罪基地

前面提到的黑龍江農墾總局法制教育基地(即青龍山洗腦班,位於建三江農墾管理局青龍山農場)其實是非法拘禁犯罪基地,我接受非法拘禁犯罪被害人或其家屬委託代理並依法交涉和控告是完全合法的行為。

多年來,黑龍江農墾總局法制教育基地及其工作人員未經任何法律程序、無任何法律手續和文書即對包括石孟昌、於松江、蔣欣波等堅持信仰的公民進行短則幾個月、長則幾年的關押、剝奪人身自由的行為,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條,構成非法拘禁犯罪;該法制教育基地是典型的名副其實的犯罪基地。

張俊傑以律師身份,我、江天勇和王成三人以公民身份接受被害人或其親屬的委託作為代理人,對非法拘禁犯罪實施者進行刑事控告,有完整的委託手續和法律依據,是完全合法的行為。

2014年3月20日下午,我應家屬石孟文之邀,來到位於建三江農墾局七星農場公安分局後院的黑龍江省農墾總局法制教育基地(俗稱青龍山洗腦班),就石孟昌被非法拘禁一事找基地負責人交涉,並進一步確認該非法拘禁場所的相關情況。同行的有江天勇、王成、張俊傑及家屬,後來有若干不認識的公民前來圍觀。

我們在洗腦班門口喊負責人房躍春出來說明關押人的理由,他把門一關扭頭走到屋子裡面,就再也不出來。過了一會,有一位穿著米黃色呢子上衣中年的女性,領一位穿藍色上衣的女子出來,有人認出是陶華領韓淑娟(石孟昌妻子)出來。於是,我們問陶華為甚麼沒有法律手續,卻關押人,陶不說話,只是輕蔑的笑了笑,就領韓回屋了。

找人交涉無果,大伙就沖裡面喊話,要求房、陶停止犯罪、立即放人,呼喚石孟昌、韓淑娟、蔣欣波等被害人早日回家。漸漸的天黑下來,起風了,有人感覺到身上冷,我們感到訴求已經表達明確,就和家屬一起坐車返回建三江。路上,有數輛車跟蹤,其中有牌號為黑DV3748的轎車尾隨間或超車。

在建三江街上,我們感覺跟蹤的車輛離遠了,就去了一家飯店喝粥。為了方便去建三江農墾檢察院跟蹤刑事控告進展情況,吃完飯後奔格林豪泰賓館休息,家屬各自返回。當晚,我和江天勇住在8265房間,王成和張俊傑住在8269房間,因張需要準備控告狀而房間的電腦不好使,張說等第二天家屬來再定稿。四人簡單聊了下,就分頭休息,當時也就22時許,我將房間地址及電話等發給朋友。

四位律師被建三江警察綁架

之後在3月21日早8點,我被建三江警察綁架,並被施以酷刑逼供。

22日一早,看我的協警和警察陸續出去吃飯,我這裡卻沒有任何人提起早餐的事。8時許,於文波等人過來指揮協警將我的外套套在頭上,押出值班室,往詢問室方向走。到了那裏,又被押上車,由協警夾在中間。我感覺江王張也如此,只是不在一輛車上。不一會,車子啟動,駛離大興分局。途中感覺經過高速收費站,聽他們的意思是要先去七星診所,我就知道是要進行拘留前的體檢了。

到了七星診所,我被蒙著頭做了心電圖等檢查,樓上樓下深一腳淺一腳的走,聽聲音其他三位也是一樣。在這裡體檢完了又被他們拉到另外一個地方,我不得不答應可以配合,這樣就不被蒙頭了。我看到建三江醫院的牌子,才知道還要在這裡做檢查。於文波問王成能否配合,王成也只能答應可以,他頭上的衣服也被拿了下來。我在建三江醫院又作了胸透,結束後被警察押上車,駛過連心橋,穿過農田,到達建三江農墾公安局七星拘留所。

進到大廳,我見王成已經到了,不一會張俊傑和江天勇也先後被押過來。警察讓我們四人分開站著,不許交流。掃了一眼,見張俊傑的西服上衣被撕開了,就知道他肯定挨打了。我利用看押者不注意的空檔,示意江我前胸有問題,江也指了下自己的前面,我知道他少不了挨打,王成那裏即便問不著也八九不離十了。我小聲嘟囔,稱建三江警察為土匪,江和拘留所值班人員交流時說那人辦不了案子,原因是他顯得慈眉善目。沒過多久,警察又把我拉到建三江醫院,做了CT,我知道是有肺結核病史的原因。做完以後,我又被拉回七星拘留所,江他們三個仍在大廳站著。

被關拘留所的十五天

我一回來,押人的警察開始讓我們簽手續,大家就清楚是要正式入所了,只不過不知道拘留幾天,我向他幾個示意至少5天。我被叫到拘留所一樓最裡面的屋子裡簽字,白某和那個很凶的警察同事給我處罰決定,我看到上面寫的是所謂擾亂社會秩序,拘留15日且罰款1千元。我簽字時要求陳述和申辯,並提出要聽證。到拘留所前台附近方知張俊傑被拘留5日,江、王均為15日。我正準備辦手續,白某和那個可能姓李的傢伙又把我叫回簽字那個屋,對我要求陳述、申辯、聽證極為不滿,威脅和此前在大興分局那樣子收拾我。當時那裏面能有5、6個警察,這種場面給我極大壓力,迫於無奈,只能重新簽,放棄各項權利。

進拘留所前,整個看押過程中參與的有警號為151427、153556的警察;有警號為XJ1713、1717、1726、1727、1056、1068、1087及XG153102等協警。

辦入所手續腰帶被摘下、鞋也脫下,又把包裡的錢等存下,拘留所方面稱要扣下635元的管理費,我問依據是甚麼,拘留所的人稱農墾總局規定的,我說那等我出來給收據,該人稱到時請示後看能否給。辦完有協警領我上二樓,在衛生間進行搜身時,所長韓奎見我身上有傷,讓協警把值班的白國強叫來給我拍照。等了好一會兒,白國強也沒上來,來個覆命的協警說底下有人找韓,韓讓其他人看著我,下到一樓。韓再次上來絕口不提拍照的事,直接把我安排到四號監室。我明白這是辦案單位給拘留所施加了壓力!

四號監室有十幾平米,在門和窗的上方各有兩個探頭,只有廁所那裏是死角。朝南的窗子被噴了膜,看不到外面任何東西,只有門上的小氣孔可以供人向北望一望,除了院裡的雪堆,也沒啥讓人留意的東西。木板釘起來的大通鋪寫著1-8個序號,表明這個屋子可以容8人,有人說人多時10多個也擠得下。通鋪底下放著幾個塑料箱子,可以裝些個人用品。鐵門上方的牆上有一台電視機,大概是用來進行管教的。先我進來的倆人已經被拘留所打好招呼,要他們做起監督我的事,後來他們知道我並非官方眼裡的折騰分子,更不是甚麼falungong。

22日17時,我終於吃到了熱乎飯:兩個小饅頭外加一碗可以看到底的白菜湯,聽說只有中午會多給一個,這些都包括在635元管理費裡了,好在進來時已另買了鹹菜、礦泉水等,可以湊合吃。不知因為甚麼,我當晚腹瀉了幾次,或許是在大興分局吃小麵包的緣故。

在拘留所裡,吃完沒啥事不是讓你盤鋪(盤腿坐在通鋪上),就是得統一站在地下一排,有事要按對講機和管教們講。這個拘留所新建沒幾年,不設女號,據說被行政拘留的女性都送饒河了。進這裡大都是打仗鬥毆、無證駕駛、賭博或性交易的,除了我們四個,我獲悉家屬石孟文也押在裡面,聽說也是15天。拘留所牆上的所謂規章制度裡,處處體現要擁護中共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給在押人員訂了很多規矩,而申訴、復議哪怕是會見和通訊的權利,並無可靠的程序予以保障。高牆之內同樣是義務第一,權利第二!

每天早晨不到6點,就會放《濤聲依舊》,催人起床,疊被要有稜有角,然後洗臉,等7點開飯;飯後盤鋪聽喇叭裡各種說教,中午還可以休息一陣子,但一般不許鋪被子(用的人多了,味道很難聞),下午的時間稍微好熬些。除了《濤聲依舊》,還會放一家藥企的廣告歌曲,大概是《愛的神話》。警察間或進來查違禁品,翻香煙和火機甚麼的。

22號白天和23號晚上又進來了3個人,但晚上那個可能是家人來反應心臟病嚴重,剛躺下沒多久就出去了。24號又進來一個,此後一直保持不低於三個人的規模。

在號裡,我躺下和起來都很困難,打個噴嚏、咳嗽一下前胸都會從裡往外劇烈地疼,有人見我痛苦的樣子,問起了原因,胸前腫脹、瘀血的情況幾乎都知道。我在監控室裡當著所長及值班人員的面,掀開衣服給胖所醫(看守所的)看過,他們表示這要由辦案單位解決,拘留所處理不了。

23號下午,我聽到大門口有人喊劉(國峰)局長同意了,要會見我們,聽聲音是向莉等人,我既高興又有些不安,覺得自己給親朋好友添了麻煩,他們風餐露宿、身處險境,我很過意不去。同號有些人打開氣窗站在窗台往外看,問我咋回事,我說朋友要來會見我們。有人擔心這樣對我們更不好,我說既然有這個權利,爭取下也無妨。

24號,白某和參與打我的那個李局(隊)領一個協警(XJ1066)來拘留所讓我重新簽不陳述、申辯和聽證的文件,說那天的格式不對。窗外喊我、江、王、張名字、要求會見的聲音此起彼伏,有人還打氣窗看,被監控室制止。拘留所安排工人把氣窗封死,還不時放喇叭干擾,防止聲音傳進來。有時聲音會從門的氣孔傳來,我知道朋友們繞到後面圍牆那裏了。

25號,還是有聲音傳過來,好像有天夜間也有朋友呼我們。

26號這天,有個出去考駕校的回來說,警察和他講如果外面朋友不撤,要麼驅散並拘留,要麼動用黑道解決掉。聽完這個消息,我很為外面的朋友擔心,有時後半夜就會醒了睡不著。

27號凌晨,院子裡警燈閃爍,有牢門被打開,聽聲音像是提張俊傑,我估計他們不想讓外面朋友見到他,會直接把他押到佳木斯或哈爾濱放掉。從西服損壞及拘留所喊他盤鋪,有人說他坐不起來的情況看,他肯定傷得不輕,在鄭州開庭的事也泡湯了。不管怎樣,有人早些出去還是有利於朋友們瞭解真相的,只是由於嚴管,我竟無法和他說一句話!

28號,朱寶文、陳奇、徐某領一女協警(XJ0046)在技術室做筆錄,盤問誰張羅來建三江為洗腦班受害者維權、和家屬聯繫等情況,說既然國家定性了,就沒必要冒險代理,辦其他案件會更掙錢,要為家人多想想。

29號,在一樓辦公室,對個人物品進行檢查,扣押了聯想、蘋果兩部手機,三個優盤,我發現一本《達賴喇嘛訪談》不見了,他們說在警局呢。指揮的有於文波、姚武君等,由拘留所員工趙君(女)見證,還有人攝像。有人提出把家屬給我的授權書也拿走,後又放棄(4月6號出來後,家屬的授權書不見了)。

30號,於文波領吳某在二樓最東那間屋子盤問優盤裡的內容,重點是否翻牆和看明慧網等。

31號,於文波又領一自稱在吉林敦化當過兵的李某來威脅我,不交出手機密碼另找地方嚐嚐滋味,他倆讓我站著,隨時有可能動手。僵持了一陣子,我被迫交出。

1號,於和李某來問起和家屬聯繫的情況以及一辦案中認識的佳木斯「劉老師」,稱人已經被控制,要求辨認。

2號,重點問和劉的關係,是否她張羅的青龍山的事,到過青龍山沒有,是否有人喊falungong口號了等,這次拿出更多照片讓我辨認。

3號,吳某和另一個瘦警察來要我認可處罰,還有一個人錄了像。

4號,於、吳某在二樓做筆錄,重點問人權律師團、律師互助金、和使領館交往等情況,說到劉老師的事時,威脅不講真話讓我再多待幾天。兩天談話中,他們問起胡星斗、向莉、高飛等人,我很擔心後面幾人會被他們算計了。他們還問我是否知道前妻要來的事。這天中午草草刮了下鬍鬚,下午簡單洗了個澡。

5號,於、吳補問出入境的事,強迫寫下認可處罰、不申請起訴、不再代理falungong維權案件的悔過和保證,稱如不答應,就會把我如2009年、2011年那樣關押不放。

當天下午,韓奎、白國強(警號 152806)及胖所醫拉我去建三江作了胸透,江和王應該也去了,途中見拘留所兩邊崗哨森嚴、特警把守,連高速路口也嚴加盤查。

做筆錄 檢查物品等過程中,除了姚武君出示過工作證外,其他辦案人連姓甚名誰都不肯告訴。

從2號起到4號,胖所醫先後給我前胸噴了四下藥(最後一次當著於文波他們面),感覺應該是雲南白藥氣霧劑。經過這麼一處理,外傷基本看不見了。

同號的人受官方影響,把無法會見通訊和接家裏人送的東西等都怨到我們幾個及外面聲援朋友的身上。雖經解釋,有人仍開口閉口falungong再鬧還能推翻gongchandang、蔣介石800萬不都被消滅了嗎、多掙點錢算了、折騰來折騰去身體完了誰管呀?!

經過爭取,雖不允許通話,但從25號起,我終於可以用上向莉捎來的藥。

在押期間,除了和江天勇因為噴藥打過照面,簡單說了傷勢外,沒有和任何一個熟人碰面。

6號一早,我和同號到日子的一個人通過門洞朝北望,說起那堆雪終於化光,我們也該出去了!

江天勇比我早提出去,到樓下把物品取回,得知達賴喇嘛那本書被當作非法出版物扣下,但沒給任何手續。吳某和徐某還有一個警號024141的警察參與,有人錄像,中間有倆特警荷槍實彈看我們三個。我吃一碗麵、一個雞蛋、倆饅頭,王成可能心事重,不想吃,他的飯被我和江分吃了。到前台簽出所手續,要處罰決定書和罰款收據未果,拘留所要我明確外傷不是在裡面形成的。

辦完江先被帶出上車,接著是我被帶入一輛黑色奧迪A6L轎車車號 黑R38530,由三位警察押著開往佳木斯(出所進車過程也有人錄像),路遇警察設卡攔截,他們耳語稱處理上訪的才快速通過。

途中,他們開始同意我坐上午回京飛機,後又變卦讓我坐火車,或者回吉林老家,我說需要盡早約醫生看病,且我4年前已離婚,老家不方便回。經過交涉,他們同意我坐下午的飛機回京。本來他們要一直看我登機,後來接急電後讓我自己走,就在佳木斯火車站附近分開。這時我到一小賣店看錶,知道已經十一點鐘了。

恢復自由後,打向莉、江天勇等電話不通,王宇電話無人接,好不容易通過一朋友聯繫上外界。當天下午離開佳木斯前,知道前去迎接的陳建剛、王宇等已恢復自由,心裏踏實很多。

18時許,我在一號航站樓與前來迎接的朋友們相會。見到朝思暮想的朋友,我高興之餘也有許多感慨。

10根肋骨骨折 腰椎有結核病變

4月6日我被從建三江七星拘留所放出來後,在3個北京的知名醫院做了檢查。歷經酷刑17天後,我的身體檢查結果是:

10根肋骨骨折; 肺上陰影加重;
腰椎有結核病變;
牙被打壞; 胸、腿有瘀傷。

16天裡,官方其實一直想把我們往所謂「x教」上靠,其他方面如詐騙、聚眾擾亂等也不是沒流露,對人權律師團也下了不少力氣,企圖按非法組織定。若不是朋友們冒險聲援,我們不見得能按時獲釋,每每想到這些,我就很過意不去。北大荒,其實更主要的是法律荒,在建三江這樣一個封閉的系統裡,警察很少有人權理念,一切惟頭頭馬首是瞻。我們雖然遭了一些罪,但和那些當事人及家屬比,幸運多了!

15年來,官方不僅持續打壓某功學員,還將相關做法推向其他人群,可以說中國大陸民主化過程中,宗教和族群問題是不可能迴避的,而1999年以來系統的人權侵犯更不能簡單地翻篇!

我覺得無論何時都不能低估官方某些人的邪性,也不可高估民間目前的實力。這次各界朋友的聲援效果總體不錯,但有那麼多人被打被拘被失蹤,令我心痛。

我希望被拘被打被失蹤的朋友身體都無大礙,有機會我會向所有參與營救的人當面致謝,這些朋友的深情厚誼我永誌不忘!

酷刑不禁,冤案難除。我也正告建三江以濫施酷刑為樂的警察們,不懸崖勒馬,這把雙刃劍很有可能也傷到自己!如果有警察被酷刑、強迫失蹤等,即便是傷害過我的人,也會考慮親自或聯繫他人為他們辯護或代理!

16天雖短,但它我人生的一次重要歷練,我會在調養之餘繼續關注人權問題,尤其是每一位奮戰在維權一線的各位同道的人權。大家一起努力,讓自由之光,早日普照神州大地!

唐吉田 2014年4月13日補記
(小標為編者所加)

(責任編輯:孫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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