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長青:肯定新文化運動 否定五四

曹長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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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4年05月07日訊】對近一百年前的那場影響至今的「五四新文化運動」,近年已有不少人反思,指出實際上它有兩個不同的內容:「新文化運動」和「五四運動」。所以有學者提出「兩個五四」,要回歸以新文化運動為代表的真正的五四(精神)。

但我對「兩個五四」的提法不敢苟同,因為這很容易造成混亂,導致無法清晰的劃分兩者,結果在很多人的概念裡還是一回事兒。就像「兩個文革」或「兩個法國大革命」的提法不妥一樣,很難讓人分清哪是哪兒,結果這概念就沒法成立了。

我的觀點是:應該把「新文化運動」和「五四運動」清晰地劃分開來,充分肯定新文化運動,徹底否定五四運動。因為我認為從其特徵和方向上來看,這兩者不僅有本質性的區別,而且是對立的:

首先我們看性質:新文化運動是追求個人主義(individualism),要走英美的方向;而五四運動則是清晰的群體主義(collectivism),要走蘇俄的方向。

新文化運動以抨擊舊禮教、個性解放、思想自由為特徵,明顯是在個人主義的方向。胡適在《易卜生主義》中特別論述了個人主義,提出獨立個人,自由意志等。陳獨秀最早在《新青年》提出的三條:「知國家為人民公產;順立憲制之潮流;多數國民自居於主人的主動地位」,基調也是自由主義。在日本求學時讀到尼采、叔本華的魯迅,更是信奉個體主義,稱頌尼采是「個人主義的雄傑」。

這裡胡適最為典型,他一生是兩面作戰:批判(被專制和舊禮教束縛的)舊中國,抵制(毛澤東的共產)新中國。他要的是一個「自由中國」,根基是自由主義。而個人主義是自由主義的核心。

胡適的想法令人想起法國作家雨果在《九三年》這部他花了10年寫的最後一部長篇小說中探討的「新舊選擇」的兩難問題。五年前我在「從雨果《九三年》看大革命」一文中評論過這個問題:

雨果認為路易十六為代表的殘酷的舊制度(塔樓)應該摧毀,但同時又認為羅伯斯庇爾們摧毀「塔樓」而建起的新共和(斷頭台)更可怕,所以最後雨果兩頭都反對。那麼他要怎樣的法國?他要的是一種以人道主義為核心價值的未來,明確提出「在絕對正確的革命之上,更有一個絕對正確的人道主義。」最後落在「人道」、「人」本身,其本質是自由主義。

雨果是在法國大革命80年後才用小說形式寫出這番思考,不像胡適一生都卷在國共兩黨(都扼殺個體主義和自由主義)的夾擊之中,在歷史的進程中去努力。如果雨果的《九三年》是在法國大革命時代出版,他不僅會兩邊都不討好,甚至完全可能遭砍頭之災(兩邊都要砍他的頭)。

以學生上街、「火燒趙家樓」拉開序幕的「五四運動」的特徵則明顯是群體主義。

我曾在「從否定五四運動開始」中論述過:狂熱的學生以愛國的名義,衝進政府官員的私宅,砸家燒屋,抓到外交官群毆。從五四的火燒趙家樓(詳見另作「火燒趙家樓燒燬中國」),就可依稀看到後來毛澤東的湖南農民(實為暴民)運動的燒殺火光,更可看到文革紅衛兵打砸搶的刀光劍影。

原是新文化運動旗幟的《新青年》雜誌,在「火燒趙家樓」的五四之後,很快變成鼓吹蘇俄革命的喉舌。陳獨秀提出五四有三大精神:愛國救國,直接行動,犧牲精神;並呼喊人民非得「站起來直接解決不可」。這三大精神,都是強調群體主義,更是煽動暴民運動、造反革命。毛澤東當時激動地喊「陳君萬歲!」就是從這種群體主義口號中看到了共產革命的機會(五四之後兩年中國共產黨誕生)。

當然有人會說,五四的口號不是科學與民主嗎?但這兩點並不是英美文明的根本價值。科學是專制者也喊的,而對民主,美國先賢們是相當警惕的。美國的兩個最重要的立國文件《獨立宣言》和《美國憲法》,全部都沒有提到「民主」這個詞。我以往在文章中多次談過,這絕非美國先賢的疏忽,而是刻意迴避,就是擔心法國大革命那種多數暴政,以及中國火燒趙家樓式那種暴民。美國先賢重視的是「個人權利」,這是自由主義的核心。

五四運動的這兩個口號,後來也完全「變質」。史料記載,陳獨秀見了蘇俄代表之後,接受了他們對科學、民主的新解釋:科學是指科學社會主義,民主是蘇維埃代表大會。而所謂民主集中制,最後就是集權。

五四的另兩個口號「反帝反封建」更明顯把中國帶向歧途。事實上,近代中國主要深受兩國之害,一是蘇俄,輸入馬列理論和暴政模式,殘害了無數中國生靈;更不要說俄國通過不平等條約曾割去中國大片領土(相當40個台灣)。二是日本入侵,導致千萬中國人喪生,更給中共坐大的機會。而五四運動的「反帝」,要反的主要是英美的西方(為輸入蘇俄模式開道),並通過煽動民族主義排外,拒絕西方文明。

「反封建」的口號也同樣可怕,是要把中國傳統文化全部否定掉,變成一張白紙後,去畫蘇俄模式的「最新最醜的圖畫」。文革就是這種「反」法的最高峰,把中國人都反成喪失基本倫理道德的「野獸」。

在這一點上,胡適們領導的「新文化運動」與這種「五四」也是截然不同的。胡適從沒提出「反帝」口號,反而一直傾心英美價值,去世前的最後一次演講還在呼籲「西化」。雖然「全盤西化」今天看來並不是妥當的用詞和概念,因為西方並非只有一種意識形態。但認真探討胡適先生本意,可以清楚地看出,他指的西化,就是建立在個人主義之上的文化價值和憲政民主制度,是以「人」為中心的。

新文化運動主要提出反舊禮教,個性解放。但胡適的本意絕非全盤否定傳統文化。這裡有幾點根據:一是他在美國留學接受了導師杜威的「實驗主義」,反對凡事一鍋端、大翻盤,不喜歡「翻天覆地」,而是要「大膽假設,小心求證」,點滴實驗,「摸著石頭過河」。二是他的性格也不是喜歡大殺大砍、激進狂飆式的。三是他對新文化運動的目的早有16個字的清楚闡述:研究問題,輸入學理,整理國故,再造文明。這裡的「研究、整理」等,意味著對文化傳統的仔細梳理(取其精華,剔除糟粕),而不是「五四」和「文革」式不分青紅皂白的全盤否定。胡適認同(常引用)杜威的名言:「進步不是全盤的,而是零星的,是由局部來進行的。」

胡適曾在美國做過四百多場英文演講,其講稿對此也提供證明。他一直對中國的前途保持樂觀,主要基於兩點:一是他認為共產主義是短暫逆流(朝夕),而自由主義的民主潮流是「千秋」。二是他相信中國傳統文化中有抵抗共產集權的因素。

其實,上述我對「新文化運動」和「五四運動」的區分和認知並不是原創,胡適、陳獨秀、蔣介石、毛澤東等早就或模糊、或清晰地闡述過。只不過沒有像我這樣把「個人主義」和「群體主義」明確分開;沒有把「個人自由/個人權利」和「群體利益(這個名義)」對立起來。這是由於當年時空和信息的局限,導致他們對這些概念和其根基源頭都不夠清晰。

胡適認為「新文化運動」和「五四運動」是兩回事,曾明確說,「1919年所發生的五四運動實是這整個文化運動中的一項歷史性的政治干擾,它把一個文化運動轉變成了一個政治運動。」這個調子明顯是肯定「新文化運動」而否定「五四運動」。另外據歷史學者唐德剛的《胡適口述自傳》,胡適更是明確否定「五四運動」。

陳獨秀晚年對他盲從蘇俄共產主義認錯追悔,清楚表示回到早期信奉的英美個人主義,也等於是否定了「五四運動」,重回「新文化運動」的價值選擇。

蔣介石總結「五四」時,「贊同的唯是愛國主義和民族主義方面,卻激烈攻擊運動中的破壞偶像等反傳統思想」。也就是說,蔣是反對摧毀舊禮教的「新文化運動」而推崇民族主義的「五四」。

毛澤東的區分則更明確,也更能說明「新文化運動」和「五四運動」的性質不同,以及「五四運動」為毛的共產革命鳴鑼開道、提供重要條件的作用:

1940年初毛澤東在《新民主主義論》的演講稿中,特別論述了「新文化運動」和「五四運動」的不同。他說五四以前的「新文化運動」(他稱之「新學與舊學之爭,西學與中學之爭」)是鼓吹「資產階級的社會政治學說」(毛是政治敏感的,他知道胡適們要的是英美的自由主義);而「五四以後則不然……中國產生了完全嶄新的文化生力軍,這就是中國共產黨人所領導的共產主義的文化思想,即共產主義的宇宙觀和社會革命論。」所以毛澤東們一直高度評價五四,讚美紀念五四。

因為在毛看來,「火燒趙家樓」的五四運動,導致胡適們的自由主義敗退,國民黨為代表的傳統文化斷裂,共產黨則由此發跡而佔領了中國的舞台。「舊中國」和「自由中國」(胡適)都敗給了毛的「共產中國」。這,就是五四的真正意義!

綜上所述:胡適和晚期陳獨秀都是肯定「新文化運動」而否定「五四」。但蔣介石和毛澤東則都肯定了「五四運動」。

我曾寫過:「不用從別的角度,僅從共產黨、國民黨都歌頌推崇五四這一點,這個運動就值得懷疑。如果用西方文明的基本價值(個人自由/個體權利)來衡量,應該說,這是一場煽動集體主義,走向集權主義的運動,它為國共兩黨的專制,奠定了基礎。」

所以,充分肯定追求個人自由、個人權利的「新文化運動」,徹底否定走向群體主義的「五四運動」,才能使那個近一個世紀前開始的、追求自由中國的道路有一個明確的價值取向:走向個人主義、拒絕群體主義;一個清晰的目標:保護個體權利。

2014年5月4日於美國

——原載 《曹長青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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