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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韓國發生租房糾紛如何索賠

洪梅韓國首爾
2014-06-26 15:27 中港台時間|06-26 15:38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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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4年06月26日訊】(大紀元記者洪梅韓國首爾報導)在韓國有這麼一個租房糾紛案例。房客所租的房子因出現問題而遭受損失,因此訴至法院提出索賠,可是最終敗訴。原因在於,房客在房子發生問題時,沒有及時告知房主。

韓國人李某2012年在首爾市租了一處繳納一定保證金,每月付房租的房子(月稅房),但是僅僅住了4個月他就搬家了。原因是房間和客廳的天花板滴水,牆壁潮濕,傢俱和衣物等都發霉了。

李某向法院提出了訴訟,稱房子本身有問題,導致自己遭受了損失,要求房主賠償搬家費、傢俱費和精神損失費等共8百萬韓元。但是法院的判決結果讓他失望。

問題在於李某告知房子發生問題的時間上。法院判決,房客在搬家前才將遭受損失的事實告知了房主,如果早點告知的話,房主可以修理房子減少損失。根據韓國法律,將房子的問題及時地告知房主是房客的義務。

法院方面認為,所租的房子發生問題時,應該立即告知房主,如果得不到修理,那麼所遭受的損失可以得到賠償。但是,在將房子發生問題的情況告知房主時,比起口頭通報,能夠通電話並將其錄音,或者提供書面證據更好。

(責任編輯:趙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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